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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改善民生推进制度创新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雄 编辑:刘艳秋 实习生:朱天伦 2014-05-23 15: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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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刘少奇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通过制度创新加强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艰难探索和有益尝试,真正做到了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置于治国理政的首要位置。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学习和弘扬刘少奇同志的改革思想和民生理念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探索分配与劳动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分配制度与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适应,刘少奇提出:对两种所有制内部的劳动者,必须按照按劳付酬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主要就表现在分配问题上。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收入分配不公平合理,就是不适合,就要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必须公平合理地分配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他认为,有些东西产量少,不能大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因此需要一部分实行配给制。他还说:在基本的社会制度----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已经基本上确立以后,就要花很大的力量去注意解决分配当中的问题,不能犯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错误,这样可以使全国人民团结起来,高高兴兴,一心一意地建设社会主义、发展生产。
  
  实行按劳分配与部分配给制相结合,是刘少奇在建国初期联系我国实际提出来的,是他高度重视按劳分配、公平合理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劳付酬是最基本的分配方式,那么劳动力在分配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刘少奇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创造性地提出并大力倡导两种劳动制度的设想。所谓两种劳动制度,就是采用固定用工与合同用工相结合的方式,改革国家、企业包揽工人一切的制度设计模式。他不但主张实行固定工、临时工、合同工并存,还主张在一个时期内,逐步用合同工代替固定工。
  
  据当时劳动部部长马文瑞回忆,刘少奇最先向劳动部提出应该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并要求国家劳动部派人专门考察了苏联的劳动制度,写出了考察报告。当时苏联的劳动制度比较活,当用人单位不想用你的话,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离开工厂另找工作。工人本人不愿意干,也可以提前两个星期或者一个月告诉工厂,工厂可以根据工人的意愿批准他的请求。劳动部按照刘少奇同志的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实行合同制的问题,专门向中央提交报告并于1958年下半年批准实施。刘少奇在建国初期提出的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主张,得到了党中央与毛泽东的赞同,在全国开展得比较顺利。1957年全国开始“大跃进”,一下招了几千万合同工人。从1962年开始精简一千万人下放农村非常顺利,因为都是合同工;后来再精减一千万人时难度很大,因为大多都是固定工。
  
  探索教育与就业制度改革促进学用结合
  
  刘少奇同志认为,新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是教育制度还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老一套,很不适应。他就此提出了两种教育制度的构想,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也就是全日制和半工半读两种体制。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培养学生,既能使全日制的学生学有所成,又能使半工半读的学生学以致用。特别是让半工半读学生既能学到书本知识,又能学到职业技术,用一技之长作为谋生之道。两种教育制度的实行,也为两种就业制度打下了基础,除了单一的大学和中专毕业学生由国家包分配就业变为国家分配与自主择业相结合,这种想法在建国初期是难能可贵的。
  
  1957年11月8日,刘少奇建议试办半工半读学校。1958年5月27日,天津市创办了第一所厂办半工半读学校。同年5月30日,刘少奇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两种主要的工厂、机关就业制度,即一种是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和自主择业、自主用工的就业制度;一种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工厂劳动制度。此后,1964年5月,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再一次提出了实行两种教育制度与两种就业制度的建议。
  
  在刘少奇的倡议下,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很高。有些省市为了加强对半工(农)半读教育的领导,相继成立了第二教育厅(局)。1965年,教育部先后召开了半农半读和半工半读教育会议总结经验、制定规划。原高等教育部也召开了半工半读高等教育会议,使半工(农)半读教育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据教育部统计,1958年半工半读在校学生200万人,到1965年,已达443.3万人。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就业制度的实行,既夯实了基础教育,又带动了职业教育;既促进了经济发展,又提升了国民素质。
  
  探索农村经营体制与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促进安居乐业
  
  农村经营体制对于农民生计问题意义重大。为了改革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刘少奇于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农村应采取两种经营体制的建议,即在原有的集体经营体制下,放开对个体经营的管制,采取“三自一包”的办法搞活农村经济。
  
  1959年至1961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最为困难的三年。由于“大跃进”的狂热和“五风”盛行,工业萎缩、农业减产、国民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1960年至1962年,刘少奇主持中央工作时对国民经济进行了大调整,提出了“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主张,即允许农民拥有“自留地、自留山、自留田”,粮食生产实行“包产到户”,给农民“租地、贷款、雇工、贸易”自由。1961年3月15、21日,刘少奇在广州中央工作会议的中南、华北地区小组会上指出:搞家庭副业需要自留地,这是经济民主。要领导自由市场,光靠行政办法不行,要采取经济竞争的办法,这一政策对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两种住房制度是指工人的住房除了由工厂负责分配外,实施民办公助自建住房的制度。1957年3月,刘少奇在株洲331厂视察时,针对当时住房问题上存在的弊端,提出实行住房制度改革,打破国家包揽住房的局面,并要求该厂先行先试。刘少奇是最早探索住房制度改革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
  
  1957年3月25日,刘少奇到达株洲,先后在331厂、市委机关大院、601厂、株洲麻纺厂等单位考察指导工作。刘少奇在参观了331厂的车间之后,亲自到职工生活区察看宿舍和食堂,先后听取了工厂、湖南省委、株洲市委的汇报。刘少奇听取工厂汇报后,对职工“自建公助”住房很感兴趣,认为这是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有效办法,表示给予支持。所谓“自建公助”,就是由职工在厂区及周边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自主建房,厂里给予一定补助。当时工厂单身员工占多数,都是住集体宿舍。随着年龄增长结婚生子,住房问题成了工厂的突出矛盾。有些职工节衣缩食积蓄资金,在厂区闲置土地上因陋就简地自建住房,工厂对建房职工给予适当补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刘少奇指出:我们国家底子薄,人口多,基建投资大,国家对于职工住房问题,只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今后,青年职工单身宿舍还是应该由工厂解决,家属宿舍工厂不能再盖了。“凡是青年工人要结婚的,都要他们参加房屋合作社,自己盖房子。我看青年工人能办到。”“自己盖房子,就会节省多了,不仅土坯房子可以住,就是杉皮房子也可以住。工人自己盖的房子,一辈子不用出房租,房子属于自己所有,将来如果调动的话,还可以出卖、出典、出租,本钱可以捞回来。”刘少奇要求331厂“先行试验一下,这是方针性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求得解决。”
  
  331厂根据刘少奇同志的指示,进一步探索了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并将其经验材料送到了中南海。刘少奇审阅后,即批送《人民日报》。1957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以头版头条刊出。由于极左路线影响,导致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走入困境,自建公助住房成为泡影。刘少奇当年的“民办公助”住房改革思想对今天仍有很大启示。
  
  刘少奇不愧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他治国理政的经验和改革创新的举措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永远闪耀着思想的光芒。我们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同时,学习和弘扬刘少奇的改革思想和民生理念,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中国梦大有益处。
  
  (作者系刘少奇同志纪念馆馆长)
  
  (《新湘评论》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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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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