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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现代治理体系

来源:红网 作者:丁典 编辑:刘艳秋 2014-05-18 17: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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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湖南日报刊载热点话题谈心录系列文章之《激发活力促和谐——我省在优化社会治理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介绍了湖南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亮点和显著成绩,并从“转换思维: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快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体系:确保公共安全”三个方面,重点阐述了湖南今后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社会活力的思考与实践。
  
  现代治理体系的提出是治政理念的重大突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现代治理体系”也因此成为人们热议的高频词汇。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发展关键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动引发了相对集中的社会矛盾与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是一项重大的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实践举措。
  
  现代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至少有三个特别重要的子系统,一是政府治理,二是社会治理,三是市场治理。这三个最重要的子体系相互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样才能称之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在现代化的治理体系中,一方面,治理不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是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共治的“善治”模式。另一方面,治理也不再是政府自上而下的单向教练,而是国家、社会与市场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双向共治的良性互动。
  
  湖南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指引,从湖南省情民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注重统筹协调,通过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通过推进政社分开、培育社会组织激发社会活力,通过厉行法治打造“法治湖南”,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征途上迈出了一大步。在具体的基层管理工作上,湖南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创新开展网格化管理。长沙市岳麓区推行“三服务”一线工作法,做到“民情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洽、形象在一线树立”,就受到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热点话题谈心录指出,在今后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湖南将“进一步转变治理理念,更加强调各方参与、共治互动,突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调综合治理,打好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组合拳’。”这样将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统一起来的治理方式,正是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题中之义。加快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扶持之手”和“无为之手”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推进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依靠制度来遏制“官本位”现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我们相信,社会治理持续现代化的湖南,必将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湖南。
  
  文/丁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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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典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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