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方针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一个地方的干部,想不想干事,能不能干部,会不会干事,不仅事关干部队伍整形象,反映当地政风民风,更关乎地区的长远发展。“干部尽责,事业兴旺”。当前,湖南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功坚期,既有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验、外部环境考验,又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该如何带领全省人民阔步前行,率先实现“中部崛起”,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作为“中流砥柱”,更需要全省各级干部身先士卒,躬行实践,奋发有为。徐守盛书记的“四个不为”,不仅是对全省干部的殷殷期待和深情嘱托,更是各级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
“四个不为”体现宗旨意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推翻“三座大山”的统治,从建立新中国到“两个百年”目标的提出,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为得就是中华民族屹立世界之林,图得是人民幸福、安康。我党自成立之日,就决定了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继承党的光荣传统,让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理应有所为,有所不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这不仅是党章要求,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四个不为”践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法宝,是我们获取动力的源泉。实践证明,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依靠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不竭力量,才能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当前,有的干部漠视民意,无视民情,不管民生,对群众的诉求不理不顾,对群众的困难不闻不问,更有甚者,不牺损害群众利益,做违法乱纪的勾当。“四个不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警示我们,“群众利益无小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唯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扬,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得到最广泛、最充分的群众基础。
“四个不为”彰显党性觉悟。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扮演着不同角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共产党员的称号决定了我们时时处处、一言一行都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时刻不忘党的宗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人民公仆的称谓更要求我们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随时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一切。能不能在思想上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上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在生活中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仅考验着个人的为人为官品德,更彰显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持“四个不为”,设定纪律“红线”,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以实际作动作出表率,党员的形象才会高大,为官从政也才会真正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
文/吴俊
来源:红网
作者:吴俊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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