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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杭:通过乡镇合并推进农村民主化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丽杭 编辑:许敏 2015-11-17 1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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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湖南省10月上旬启动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为此,中南大学地方治理研究院、红网“论道湖南”10月底启动“湖南乡镇区域调整与地方治理专项研究”活动,专家从多角度全方位解读政策内容。目前,论道湖南频道正陆续编发专家的观点文章,为湖南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凝智聚力,提供决策参考。
  

(中南大学地方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丽杭)


  湖南乡镇数量位居全国第二,这意味着乡镇区划调整,既面临强镇扩权、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等挑战,也有着深化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管理模式、重塑乡村村民自治与公共精神的机遇。因此,在转型中应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建立撤并乡镇的新秩序和认同感问题。乡镇区划调整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涉及到乡风民俗、文化心理以及农村居民以及乡镇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首先要使撤并乡镇干部有新秩序感。乡镇干部要有大局观,并尽快适应新工作岗位要求,及时为民众分忧解难,维持基层稳定;其次是合并乡镇的农民群体对新组织环境要有认同感。在尊重民众的文化传统与历史情感基础上,干部们要引导与推动农村公共文化的整合与重塑。倡导强调公民意识和社会意识,提高农民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认识。通过合并推进农村的民主化进程。
  
  二是解决最为棘手的民生服务问题。乡镇基层社会管理原本就是接触社会最低层,涵盖了政治、经济、教育等内容的管理系统。此轮乡镇行政区划变动必然会影响农村公共服务问题,首当其冲的是因管辖权限变动而导致的办事流程的改变,以及一些乡镇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引发的矛盾冲突。帮助老百姓熟悉新机构办事流程,统筹公共服务的分配与布局,助推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大体均衡,是撤并后社会管理的首要工作。只有在撤销后的乡镇驻地村建立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才能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村(居)民自治服务职能。
  
  三是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与水平。在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过程中,要加强村民自治服务职能。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主要体现在管理方式的改变,要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以情感管理为基础的平等对话、民主协商、心理沟通等管理方式,以及舆论宣传、公开激励、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示范效应成为解决乡镇社会问题、化解乡村矛盾冲突的新方法。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应以服务群众为主题,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既能起到稳定撤并乡镇作用,也能推动乡镇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
  
  (作者系中南大学地方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丽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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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丽杭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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