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与自然生态联系最紧密的产业,农业的特质决定了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湖南农业在全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以占全国3.2%的耕地,生产出占全国6%的粮食。但湖南面临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环境容量低等发展压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业发展面临农产品需求不断扩张、资源要素约束不断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挑战。因此,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推进湖南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势在必行。
湖南农业生态资源现状
畜禽养殖资源禀赋优良。湖南畜禽种质资源丰富。生猪有宁乡猪、大围子猪、砂子岭猪、湘西黑猪、湘村黑猪等优质地方品种资源,其中宁乡猪被列入国家地方品种保护资源名录,湘村黑猪被认定为国家级新品种;家禽有湘黄鸡、东安鸡、雪峰乌骨鸡、临武鸭、攸县麻鸭、武冈铜鹅、酃县白鹅等,其中攸县麻鸭、酃县白鹅列入国家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名录;草食动物有湘西黄牛、滨湖水牛、湘东黑山羊、马头山羊、九嶷山兔等地方特色品种。
水生资源优势明显。湘、资、沅、澧四水纵贯全省,洞庭湖是长江最大的过水性调蓄湖泊、水生生物重要的栖息地和基因库,被誉为中国淡水渔业的摇篮。全省有养殖水域面积2043万亩、宜鱼稻田面积1300万亩。鱼类资源丰富,有天然鱼类资源163种、虾蟹贝螺龟鳖两栖类120多种,高等水生植物111种,有中华鲟、白鲟、鲥鱼、江豚、大鲵、胭脂鱼等国家一二类重点保护水生动物10余种。张家界大鲵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的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省现有澧水石门段黄尾密鲴、洣水茶陵段中华倒刺鲃、资水益阳段翘嘴鳜黄颡鱼、酉水湘西段翘嘴红鲌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2个,这对有效监控、保护鱼类种群,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域生态平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草山资源丰富。湖南是南方草地资源大省,现有各类草地资源9559万亩,占土地面积的30%。其中可利用的有8499万亩,为草场总面积的88%,大约是耕地的1.98倍。在可利用草地中,连片上万亩的草地共有596处约365万亩,占草地总面积15.24%。城步县南山牧场、新宁县黄金牧场、永兴县七甲草场、桑植县南滩草场、龙山县八面山草场、城步县古田草场、道县湘源牧场等是湖南集中连片、面积较大、草食牧业较为发达的牧(草)场。
耕地资源质量下降。2010年,湖南耕地面积5686万亩(其中水田4361万亩),比2000年净减了196万亩。耕地资源质量下降。一是中低产田比例大。全省5597.7万亩耕地地力等级评价结果为:高产田1809.3万亩,中产田2777.9万亩,低产田1010.5万亩,中低产田比例达67.7%。二是土壤酸化明显加快。与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纵向比较,全省耕地土壤pH值由6.5下降了到6.0,土壤酸化直接导致土壤生态环境恶化、微生物种群减少、活性降低、作物根系生长受阻、重金属污染加剧。三是耕地土壤养分失衡。由于有机肥与无机肥之间、氮磷钾肥之间的施用比例长期失衡,导致土壤氮素、磷素盈余,而钾素供应不足。四是耕作层普遍变浅。随着少耕、免耕技术的广泛运用,目前全省稻田平均耕层厚度只有13厘米左右,比上世纪80年代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16.5厘米减少了3.5厘米。五是稻田潜育化加剧。大量稻田采取板田或冬泡过冬,其中冬绿肥面积不到20世纪70年代的1/6,失去了周年规律性的土壤干湿交替过程,稻田潜育、次生潜育逐年加剧,目前全省潜育化稻田面积达到841.98万亩,占稻田面积的19.1%。六是新开耕地培肥难。新开垦整理的耕地大多是选择在山区、丘陵或滩涂荒洲,新开耕地基本上没有形成耕作层或耕作层很薄,土壤肥力低,供肥保肥能力弱,漏水漏肥严重,新开耕地质量明显不如被占耕地质量。
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在减少。湖南省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到2012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7.34%,有国家野生保护植物60余种,有野生柑橘、藜蒿、野苎麻、芡实等近100种特有珍稀农业野生植物。但野生近缘植物和珍稀物种在急剧减少或消亡。目前湖南极危物种有16种、濒危物种73种、易危物种232种。
外来生物种类逐年增多。据初步统计,已入侵湖南的外来有害生物达97种,其中植物68种、动物18种、病原微生物11种,发生面积高达1200万亩。全球公认的16种重大外来入侵物种中,湖南已有11种。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湖南处于外来物种的“四面埋伏”之中。
有机肥料资源类多量大。据统计,2012年,全省共有各类有机肥资源14323.1万吨,其中农作物秸秆总资源量4205.0万吨,占总量的29.3%;人畜禽粪尿4383.2万吨,占总量的30.6%;农家肥(主要包括厩肥、堆肥、沤肥和土杂肥)4479.2万吨,占总量的31.3%;绿肥资源量为1219.1万吨,占总量的8.5%;商品有机肥资源量为36.62万吨,仅占总量的0.3%。2012年,湖南有机肥料利用总量9821.3万吨,占有机肥料资源总量的68.6%。
湖南农业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农业生态环境遭受污染日趋严重。一是工业“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6.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6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5.8%;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7.2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4.2%。二是重金属对耕地污染。根据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区和污水灌区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普查监测结果统计分析,湖南“三区”产地受到镉、砷、锌、铜、铅等重金属污染。其中工矿企业周边区产地污染最为严重,大中城市郊区和污水灌区也有很大一部分受到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污染点位超标率更高。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根据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结果,全省农田灌溉水(地表水)样品超标率为31.48%,总磷超标率为20.37%,CODCr超标率为16.67%。地下水样品监测超标率为64.81%,主要超标物质为氨氮(NH3-N)和亚硝酸盐,氨氮超标率为64.81%,亚硝酸盐超标率为7.41%。总体来看,湖南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环洞庭湖区富营养化程度已达到中度。四是农村废弃物污染。据初步估算,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240万吨,处理率10%左右,农村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3.5万吨,综合利用率和处理率仅30%左右。五是规模养殖粪便污染。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畜禽排放粪便带来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一些生产者为提高畜禽生产性能,大量使用微量元素、抗生素及其他药物和添加剂,增加了污染物种类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六是农药使用的污染。大量使用农药,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农产品中禁限用高毒农药残留问题持续存在,除草剂超量使用、弃剩农药和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持久性农药长期残留、防治对象对农药抗性增加等各种问题,造成对土壤、水体和空气环境污染。农田使用农药后昆虫遭受杀灭,导致种群衰亡,生物多样性减少。
水生资源养护力度不够。水工建设、工业排污、挖沙等对渔业资源产生巨大影响;渔船数量和捕捞强度难以控制,给资源养护造成一定的压力。涉渔工程补偿难,给渔民的捕捞生产带来一定影响,矛盾也较为突出,但相关渔业资源与生态补偿标准仍未统一,措施不完善,难以准确评估工程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涉渔工程监管仍有较大难度。资源养护工作仍然繁重,特别是洞庭湖矮围养鱼、水府庙库区网箱整治、天然水域捕捞强度、江豚保护等问题,牵涉的部门众多,甚至有一些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给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带来工作难度。
草山资源保护与建设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是投入不足。2012年,草食牧业全省财政投入不到1000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投入在草食动物的发展上,草地保护与草地建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草原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草地家庭承包责任制未落实到位。目前,湖南已承包草地中的大部分是以荒地、自留山、自留地的性质承包给农户,未确定其草地属性。未承包草地中部分草地还被确定林地或荒地。还有部分可利用草地为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三是草地权属不明晰。湖南大部分草地未定权发证,因此不受《草原法》约束,草地管理工作开展不利。四是草地资源利用率低。全省草地利用率仅20%左右。已使用草地不断退化。全省草地退化面积达3010万亩,其中石漠化面积1800万亩。同时,未利用草地又长期闲置,造成草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加快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建设农业生态文明就是使农业生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生态系统的最优化和良性运行,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节约资源能源和生态友好型的农业。
建立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坚守湖南5040万亩基本农田的红线,维护土地权益。建立耕地生态补偿机制,保护耕地资源,避免耕地用途转化而使其社会保障和生态服务功能丧失。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应通过公共财政途径给予耕地生态补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大型企业也应成为补偿主体。建议目前耕地生态补偿应坚持以货币补偿为主,其他补偿方式为辅。同时在补偿模式上既可参照成都市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对补偿主体给予一定补偿标准的经济补偿模式,也可通过投入资金以改进整治项目管理实施提升耕地质量的建设性补偿模式。
推动循环农业建设。推广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以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地膜回收为重点组织开展示范,逐步建立高效利用的农业生产模式,探索循环利用技术与模式。抓好农业湿地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启动新一批农业湿地项目申报。加大对有机肥料建设的补贴力度,出台秸秆还田补贴政策和绿肥种植补贴政策;实行商品有机肥与配方肥补贴,采取减税、贴息、技改支持等扶持政策,支持有机肥、配方肥生产,采取以奖代投、产品直补等方式,对施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的农户实行定额补贴,促进商品有机肥和配方肥的市场占有率。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积极争取将湖南纳入国家节水增粮行动和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投资计划,大幅增加节水灌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节水农业示范区建设和节水技术示范推广等。充分发挥节水农业优惠政策和国家投入的引领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资节水农业,建立政府、企业和农民相结合的节水农业多元化投入机制。探索建立节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技术推广“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的奖补机制。
开展农产品污染产地的修复治理。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根据土壤样品及农产品样品化验结果,制定修复方案,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周边粮食主产区全面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加强低积累品种筛选及修复治理技术完善组装和大田示范。建立全省耕地重金属污染长期定位监控网点,对全省耕地污染变化趋势、污染来源、治理技术效果等进行常态化动态监测。
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以整体行政村为实施单元,结合平湖农区、丘陵山地农区、城郊农区的资源、经济特点,建设不同类型的农村清洁工程模式,实现生产、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出台《湘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和污染防治措施。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明确畜禽养殖优势区域,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严格实行养殖污染源头控制,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推广污染减排养殖技术,降低畜禽排泄物中的重金属残留排放。全面推进养殖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特别是畜禽粪便有机肥生产和沼气利用等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业生物保护。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种质资源、果树、野生花卉、野生药材等资源全面调查,重点开展种类、分布、数量和生境状况等基本情况调查,并对所有分布点进行GPS定位,提交区域分布图册,建立信息数据库。重点抓好国家Ⅰ级、Ⅱ级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口的初审和报批管理,防止珍贵的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破坏和流失。组织开展外来物种现状情况调查,重点查清自然环境中外来物种种类、发生面积和危害情况。在全省主要边境地区、交通干线上建立起10-20个外来物种监测点,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确保湖南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加强渔业资源养护。2002年湖南启动了在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实行春季禁渔,并逐步将春禁范围扩大到湘、资、沅、澧等四水流域,2011年开始在珠江流域湖南段春禁,2013年启动湘江干流春季禁渔。每年在全省各重点水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向天然水域放流各类鱼苗鱼种20亿余尾。进一步推进涉渔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部署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建立国家级及地方自然保护区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重点水域的水质环境监测工作。
加强草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退化草地、草原生态脆弱区和草原生态项目区保护力度,实行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加强对草地鼠虫害的治理力度。推进石漠化治理工作,通过人工种草和草地改良加快石漠化地区的草地植被恢复和生态重建。加强草地和牧草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草地监理监测体系,加强对牧草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应用草地监测、牧草栽培、种草养畜等新技术,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
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在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同时,利用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这个平台推进绿色防控发展。加大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扶持支持力度,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行财政补贴,专业化服务组织在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时应用非化学防控技术措施的进行补贴。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新湘评论》2014年第20期)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宗林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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