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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为民”赢得群众的口碑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君 编辑:张兴诚 2018-01-04 1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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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永县人民法院位于湖南、广东、广西三省区交界边陲之地,全院仅有70余名干警,近年来该院各种荣誉纷至沓来: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金杯银杯后面,是人民群众的口碑。 (1月4日 《湖南日报》)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法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范围已经日益广泛,介入国家和社会生活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再加上公民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任务已经越来越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司法工作做得怎么样,已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法官应该尊重民意,引导民意尊重法律。民意对司法的关注就是对正义的期待,民意对抗司法,是对正义的绝望。法官若能向人们解释正义,并能让人们感觉到正义,那民意对司法就不是干预和对抗,而是尊重和服从。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事实上,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最本质的要求,而司法工作不仅是要实现公平正义,更要让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文君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君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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