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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为担当者担当”时代最强音

来源:红网 作者:姚末 编辑:许敏 2017-02-17 11: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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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出台了《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从建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落实澄清关怀机制、完善诽谤诬告行为查处机制三个层面,用机制的“防护墙”为担当者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在此背景下,湖南长沙率全国之先出台《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以机制来保障中央和省委精神的落实、落地,以文件的形式来具体化、精细化,本身就一种勇于担当的行为,体现了长沙这座城市骨子里敢为人先、敢于创新的精神气质,具有示范全国的时代意义。

  长沙率先出台这个《意见》,具备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氛围。一直以来,长沙市都非常注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高度重视对干部的激励和引导,反复强调要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撑腰、让有为者有位,要重用“狮子型”干部,重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激励干部敢闯敢试、敢作敢为、为公为民,在全市树立起了鲜明的导向。

  同时,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长沙市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意见》的出台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和机制基础。比如,出台《关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顺利开展的意见》,明确“六用六不用”的用人原则。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13种“有错无为”和7种“不在状态”问责情形,实行“有错无为皆问责、不换状态就换人”。这些鼓励政策和约束机制共同构成了鼓励干部干事、严惩为官不为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手抓警钟长鸣、一手抓正向激励的“双保险”。

  《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的出台,释放了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强烈信号,对于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长沙具备的良好基础,不仅是出台政策的前提,更是推动落实的保障,我们期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政策机制的出台和落实,加速为长沙培养更多开拓奋进、冲锋陷阵的“闯将”,攻坚克难、攻城拔寨的“猛将”,有胆有识、善作善成的“干将”,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文/姚末

来源:红网

作者:姚末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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