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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爱元 陈杰明:正风肃纪铸警魂

来源:红网 作者:唐爱元 陈杰明 编辑:许敏 2016-09-07 16:45:2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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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大公安民警面对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保卫任务,始终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线,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宝贵的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壮丽凯歌。实践充分证明,公安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公安队伍中极少数民警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广大公安民警用汗水、鲜血铸就的光辉形象。比如,在政治纪律上,发表错误言论,不按规矩办事、不按程序报告,警令不畅、执行不力等;在服务管理上,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较重,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在执法打击上,执法犯法、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玩忽职守,导致犯罪嫌疑人伤亡等;在日常言行上,视法纪为儿戏,视制度为束缚,上班迟到早退、下班不守职业操守等。

  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决定了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纪律方面必须比其他公务员队伍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自觉维护政令、警令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上述这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或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对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它是动摇我们执法地位、降低执法权威的腐蚀剂,是离间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警民关系的一层隔心网,是严重阻碍公安事业发展、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的阻力墙。习总书记讲,“苍蝇、老虎要一起打”。公安队伍正风肃纪也要小疾、大病一起治,不仅要解决表面上的东西,还要触及深层次的东西。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和毅力,以对党和国家、对公安事业、对民警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驰而不息推进公安队伍“正风肃纪”,从“三个三”入手精准发力,即:处理三个关键关系、抓住三个重点环节、落实三项常态举措,切实增强正风肃纪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打造过硬的公安队伍。

  处理三个关键关系

  一是处理好抓问题和护形象的关系。现在,队伍管理中普遍存在着抓队伍、找问题,是自己给自己抹黑、自己揭自己的短、自己亮自己的丑,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认识。队伍不出事,形象就会好,这是因果关系,不是对立关系,关键取决于公安队伍的基础是不出事。不能把队伍中疏于管理、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利用“瞒、掩、盖”的办法,虚构队伍的形象,弄虚造假、最终导致大问题。

  二是处理好抓日常和抓结果的关系。日常教育和管理是队伍建设的两个主要抓手,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脱节。教育流于形式,措施失于空泛,管理失于简单,责任追究失于宽软,队伍就必然松、庸、散。比如,“五条禁令”执行头两年非常严,效果很好;但现在日常教育和管理一放松,就有了反弹,不但民警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也没有在内心坚定看待,影响和助长了一些基层单位违反禁令现象的出现,甚至发生了一些影响很大、很坏的案事件。

  三是处理好严管和厚爱的关系。严管就是“从严治警”,厚爱就是“从优待警”。现在,从严治警片面地被理解为出了问题从严处理、严肃处理、严格追究,这样理解从严治警从根上都发生了误差。从严治警不是从严处理我们的民警,而是要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厉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上。对各种现象、问题和苗头,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通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避免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很多问题就是领导干部的一句话,直接领导的一句提醒话、关心话、负责任的话,就可以避免很多问题的发生,这也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应尽的职责。

  抓住三个重点环节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思路谋划。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准确把握公安机关的政治属性和职责使命,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基本方针和发展方向,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按照忠诚、为民、实干、担当、廉洁“五个标准”,坚持推进铸魂育警、素质强警、人才兴警、作风砺警、暖心惠警“五大工程”,以铸牢忠诚警魂为根本,以强化科学管理为核心,以增强能力素质为重点,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障,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

  二是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要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这个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坚决克服一些民警的“官本位”意识和把权力当作谋私手段的腐朽思想,防止利用职权谋取部门利益,杜绝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行为。要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广大民警无论职位高低,都要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要叫响“跟我走、向我学、向我看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不能一级推给一级,一级布置一级。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从自身整起、自身改起、自身做起,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营造一个政治清明、干部清正、队伍清廉的工作氛围。要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纪委、政工、督察部门要把 “重业务工作,轻队伍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现象与行为作为整治重点。

  落实三项常态举措

  一是常态化推进规范执法。要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能力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新警历练、全警培训、专业轮训等一整套法制培训体系。要坚持补齐“短板”和拉高“支杆”两手抓,通过深化岗位练兵、业务技能考试,强化全警培训。要建立新警、法制员、基层法制部门民警三级跟班培训制度,强化骨干训练。要强化对办案风险的全程管控,强化对执法过程的源头管控、流程管控、重点环节管控。要积极探索转变警务督察部门工作重心,建立以执法督察为主、工作督察为辅的工作模式,强调随机性,突出现场性,并建立警务督察、法制、纪委和政工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风险巡查机制。要推动落实执法规范“三统一”(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进一步强化各级法制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全流程质量监控和法制审核把关,确保执法质量达标。

  二是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改进作风、纠正“四风”,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公安纪检部门要设立“高压线”,讲清“硬道理”,教育广大民警适应全面从严治警新常态,决不能当“出头鸟”,成为反面典型。要抓紧“关键少数”,重点要盯住领导、管住权力,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关键少数”。要突出关键问题,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作风建设的着力点,盯住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红包礼金、婚丧喜庆等事项,坚决查禁变形变异问题。要用好关键一招,充分利用督察暗访这个有效手段,坚决查纠违规触禁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反弹。

  三是常态化推进查处问责。要强化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日常管理,切实建立完善正风肃纪长效工作机制。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聚焦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违纪违法现象滋生蔓延势头。要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管理要抓早、抓小、抓苗头。要突出查办案件重点,重点查处徇私枉法、贪污受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要延伸触角全面查纠,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重点查纠整治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中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乱收滥罚、不作为、乱作为等痼疾顽症。通过查处案件挽救当事民警,教育其他民警;通过查处案件暴露问题,跟踪整改,堵塞漏洞;通过通报曝光、问责追责,查纠一例、警示一片。

  (作者唐爱元系湖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综调室主任,陈杰明系湖南省公安厅改建办主任科员。文章来源“麓湘点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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