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干部的培养、考核、识别和选任是党委的主责,是考察党建工作的核心指标。干部选任标准千条万条,不变的是对干部纯洁性和先进性的标高要求,因此,落实党委干部选任主责,最根本的就是始终秉持“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四种意识”,通过明确导向、健全机制、优化环境、竞争择优,在“赛马场”上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出来。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就必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四种意识”,以“四种意识”统领干部选任工作,把真正具备“四种意识”的干部选拔出来,任用到重要部位和关键岗位,使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能切实维护中央权威,贯彻中央统一意志,保持全党工作同频共振、步调一致,从而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种意识”是新时期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庄严承诺,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公开宣言。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大公无私应当成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不懈追求的觉悟和境界,同时这也是考验党员干部是否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种意识”的根本依据。
反之,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缺乏“四种意识”,就会无视党性原则,甚至于心中无党,心中无民,心中无戒,醉心于打个人的小九九,不择手段往上爬。当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匮乏,其私欲就会不断膨胀,人前把自己打扮成清正廉洁的好官,背后却往往是打着中央旗号侵吞国有资产、祸害百姓群众,行的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之实。其结果必然是成就了个人,离散的是党员干群关系,损害的是党的整体形象,透支的是党的公信力。正如郭开朗所说的:“要把从严要求贯穿到干部工作始终,确保严到份上、管到位上,推动形成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这也应当成为我省今后组织工作的新常态,每名战斗在组织工作一线的领导干部,都应当时刻铭记,以全新面貌适应新常态,完成好本职工作。
坚持严实作风和标准抓好换届工作是当前的一项大事。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党委领导和把关的主责必须落实,必须将“四种意识”切实融入其中,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文/胡文江
来源:红网
作者:胡文江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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