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生产历史悠久,稻谷产量全国第一,生猪、棉花、油料、苎麻、柑桔、茶叶、甘蔗、烟叶、蔬菜和淡水鱼等主要农产品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君山银针、湘潭湘莲、江永香柚、武冈鹅、临武鸭、沅江银鱼等优质特色农产品驰名中外,农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尤其对于国家粮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但目前农业发展中高投入、重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耕地、水等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约束对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农用生产资料的超量、超标使用,不仅浪费大量的化石能源,导致土壤板结,地力下降,而且加剧了土壤的面源污染,并在食物链中富集,直接威胁人类的健康。因此,在人地矛盾加剧、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和农业“小部门化”的背景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大省,湖南必须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创新,在提高农产品总量和品质,最大限度满足人们日益增长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湖南生态农业发展的主要模式
湖南自然资源丰富,基础条件优越,发展生态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省境几乎全部位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降水丰沛,且光、热、水配合良好,有效利用率高,适宜多种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湘北洞庭湖平原地势平坦,水源充足,土层深厚肥沃;湘东、湘中丘陵盆地区地势平缓,排水良好,光照充足;湘西、湘南山区山高坡陡,地势高差悬殊,地处河流上源,自然环境相对洁净,动植物种类繁多。依据各地自然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湖南生态农业可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
1.空间立体种植型
主要为耕地上的模式,适合洞庭湖平原地区大面积发展。主要有粮、棉结合,粮、粮结合,粮、经结合,粮、瓜、菜结合等,其配置原理是,根据作物的不同生长特性和共生互惠的特点,充分利用空间,提高水、气、温、土等资源的利用率,比粗放经营可提高2~5倍。
2.食物链循环利用型
通过食物链和加工链的合理配置,促使物质和能量的多级传递、多层次利用,形成种、养、加良性循环。如利用棉花的副产品棉籽壳培养菌菇,残剩废物养蚯蚓喂鸡,鸡粪经发酵后喂猪,猪粪喂鱼或入沼气池为种植业提供肥源和生活用能,鸡、猪等主产品可进入市场或进行蛋、肉、皮、毛等系列深加工。代表性模式有“鸡、猪、沼气”、“牛、鸡、猪、兔、鱼”或“鸡、猪、沼气、菜”等。
3.能源综合利用型
利用沼气池将厕所、畜禽棚连接起来,庭院树叶、秸杆和其他废物均可入池。利用沼气照明、做饭。沼气肥是很好的有机肥,沼渣含有大量粗蛋白,经发酵可喂猪、喂鱼。沼液拌种可提高发芽率、发芽势。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开发太阳能、水能、地热能,解决农村能源不足问题。
4.环境设施经营型
通过人工建造设施,改变生态条件,更充分合理利用电、热、水、土资源,扩大和延续生物生长时间,从而获得高效益。如日光温室、塑料大棚、地膜覆盖等。主要经营方式可栽培蔬菜、花卉、食用菌,并可养鸡、养猪、养鱼等。
5.农牧渔结合型
该类型在平原、丘陵、山区均可发展。其代表模式有“粮、畜、鱼、果”、“粮、棉、草、牧”,“粮、菜、草、牧”,“林、果、药、草、牧”和“粮、棉、鱼、牧、菌”等。主要根据不同品种和特性分层次放养。
6.山区资源开发型
湘西、湘南山区资源丰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前景诱人。其主要模式有“林、果、菌”,“林、草、牧”,“林、药、菌”等。
7.休闲观光型
适用于城郊附近及旅游区农村。休闲观光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有生态旅游区项目、特色花卉观赏项目、果品和花卉采摘项目、观光农业旅游项目等。
二、湖南生态农业发展的关键举措
生态农业内涵丰富,范畴庞大,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各异,农业发展水平不等,面临的制约因素也不同,因而推进方式与发展模式都具有特殊性,但根本目标和方向是共同的,即在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下,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中心,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充分有效地利用和发挥本地生态环境的相对优势及传统农业的精华,创新农业产业体系和生产体系,建立良性循环的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生态系统,促进湖南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1.建立经济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按照国际上发展有机食品、生态食品的经验,政府拿出专门资金对生态农业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重点选择一批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生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对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生产企业、基地和龙头大户给予信贷专项资金支持和在贷款规模、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或优惠;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开发者适当减免税赋和给予风险保障等。
二是强化经济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生态农业产业政策,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应用绿色补贴、环境税费、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等环境经济手段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将农业生产过程的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实现农业资源使用的有偿化等。
三是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在加强国家现有资源、环境法律和法规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湖南生态农业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管理、环保产品市场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生态示范区建设管理等政策规定,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
2.构筑科技进步支撑体系
一是强化生态农业相关领域的科技攻关。充分利用湖南农业科技研究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在生物工程技术、农业耕作和栽培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业灾害预测与控制技术等领域的绝对优势,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大生态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重点研究开发农作物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技术;优质农产品和与之配套的先进栽培技术、饲养技术、加工技术;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无污染、无残留的生物农药,无公害饲料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以及对人畜安全的兽药生产技术;生态农业、旱地农业、节水农业、设施农业等技术,以及后备资源和可替代资源技术等,特别要在良种培育、先进种养技术集成配套、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强化技术集成配套,力争在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是加速生态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如改革农业耕作制度和种植方式,开展免耕栽培技术推广补贴试点,加快普及农作物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制定化肥、农药合理使用的标准体系和技术规范,指导农民逐步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科学、经济、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大力提倡使用农家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规模,进一步推广诊断施肥、精准施肥等先进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大力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启动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积极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推广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和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等,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等。充分发挥生态农业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的示范作用,大力推广生态农业。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由《中国乡村发现》授权发布)
来源:红网
作者:谢瑾岚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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