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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为全面小康兜底

来源:红网 作者:周青 编辑:夏熊飞 2014-12-05 19: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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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湖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总结今年以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讨论研究下一阶段特别是明年的工作,讨论审议有关工作方案。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在讲话中强调,要凝心聚力抓法治、惠民生,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促进改革、保障民生。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也已成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明确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并对依法治国做出周密部署,彰显了执政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而今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强调要用法治思维、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促进改革、保障民生,无形中使得湖南的全面小康更有底气。
  
  首先来看,就是发展虽然是第一要务,但法治却堪称第一保障。换句话说,就是法治已成现代社会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实现湖南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都需要法治作保障。徐守盛强调用法治思维、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发展真可谓一语中的,倒逼着我们把法治融入发展全局,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科学发展中的问题并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为湖南创造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对于改革来说,法治更是不可或缺。在时下的中国,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政治体制改革,法治都是必须要系统建立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曾明确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这个角度来说,湖南当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就已经决定了其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内实现改革开放,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确保各项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保障民生。经济越发展,社会利益关系越复杂,就越需要法律来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甚至于法治惠民已成法治精神的真谛,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徐守盛强调用法治思维、法治体制、法治程序和法治方式来保障民生,就是要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
  
  其实,在法治建设方面中部大省湖南很早就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打造并形成了独具一格的“湖南现象”。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精心谋划、深入调研、广征意见、开门立法、统筹考虑、逐步推进,坚持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公共权力行使,着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高效化、法治化,着力维护和改善民生,以清晰的路径模式使法治湖南建设成为了法治惠民的过程,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治进步的福利。
  
  毋庸置疑,“抓法治就是抓科学发展”,而今建设法治湖南的路还很长,湖南跨越发展的路程也还很长。但有一点我们同样不能否认,就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敢为天下先”的湖湘民众若能把法治作为改革目标、手段和底线,做到以改革为统揽,着力拓展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就必能取得法治湖南建设的新成效,不断开创湖南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文/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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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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