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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院“拆除围墙”后贵在管理

来源:红网 作者:黄自怀 编辑:程赛 2014-10-29 0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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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墙拆了后,感觉太亲切了。”日前,市民于先生致电潇湘晨报,称他每天经过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近日突然发现大院的围墙拆了,院子里的绿化带还建起了步行便道。芙蓉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围墙拆除只是一方面,他们还要进一步“增景添绿”,并完善相关便民设施,最终将机关大院变成市民休闲的社区公园。改造完成后,原来的机关大院将成为附近社区名副其实的“后花园”。(10月27日红网)
  
  说到“机关大院”,在老百姓心中,是那么的神圣且神秘。即使“机关大院”真有“后花园”,也不是寻常百姓能够欣赏到的。一堵围墙,虽围住了“机关大院”的“威严”,同时也围出了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此次拆除大院围墙的举措,是当前践行好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值得点赞。
  
  作为政府办公人员,有一种惯性思维,就是办公时不愿被人打扰。因此,将办公地点设在围墙高耸、安保严密的“深宅大院”里,似乎就清净了、高雅了。殊不知,这样“远离群众”的办公,无形中形成了干群之间的一层“后障壁”。用目前时髦的话来说,就是“不接地气”。老百姓办事中出现“门难进”、“绕圈子”的现象就不足为怪了。
  
  确实,一堵围墙能起到“门”的作用,管理好了机关大楼的办公秩序,使得非办公人员不能随意进出。针对部分机关干部就围墙拆除后是否影响办公的担心,芙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表示,必须“让绿于民、让路于民”,并要求增加相应的便民设施,方便市民休闲和停车。我们试想,在政府如此“礼让”的前提下,作为得到实惠的群众,谁还会故意去影响政府工作人员的办公呢?
  
  但是,在围墙全部拆除后,政府如果不将管理跟上,也恐会有违初衷。“让绿于民、让路于民”后,百姓进出是自由了,但也可能会出现林林总总的问题:群众露宿的有之,遛狗的有之,甚至摆摊设点也有之,另外也不排除伪装成“群众”的恐怖分子。这样,就向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恐怕不是“增加保洁和安保人员,并粘贴‘文明公约’”就能解决的事。
  
  笔者认为,围墙拆除后的首要任务,是如何通过宣传、引导,让政府的良苦用心深入人心,让“文明公约”的内容成为市民们意识形态中自觉遵守的规范,循序渐进,养成习惯;同时,也要加强安保的软硬件措施,比如加大电子监控范围、提高安保、物业等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惟其如此,“拆除围墙”这一举措才能真正发挥其效能作用,那时的“机关大院”,才会真正成为社区的“后花园”。
  
  文/黄自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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