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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困境

来源:红网 作者:朱怡珍 编辑:程赛 2014-09-22 13: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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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中心副主任 朱怡珍)

  目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风起云涌,方兴未艾,但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管理束缚过多,财税金融支持不足,科技管理分散分割,知识产权管理不够完善,资源共享通道不够畅通等问题困扰着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要做好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需要扫除一切影响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障碍,进一步创新政策,优化环境,加大投入,夯实平台,加强协调,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体制机制。
  
  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松绑”
  
  一是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建立“一站式”办公模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适合于市场主体运行、市场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社会中介组织可以实施有效监管的减少甚至取消行政审批,对需办理的审批核准手续要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跟踪反馈制度。
  
  二是要更新观念,在人才引进使用机制和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环境上寻求突破。在全社会树立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创新引领、创业光荣的理念,树立更多更好的创新创业先进典范,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形成政府激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勇于创新创业的新机制。特别是围绕产业转移等战略重点,采用柔性引进、合作开发、联合攻关等方式促进人才来湘发展,为我所用。
  
  二、完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油”
  
  一是要完善投融资体制,扩大高层次人才创业投融资渠道。统筹全省重大专项及各种扶持经费,整合财政支持资金,对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经评审后,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或研发经费补助;对合适的项目,可进行一定金额的股权投资。建立多元化创业投融资体系和创业融资平台,允许以社会名义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相关基金,专门投资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议在省级层面成立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基金,每年从省财政挤出一个亿充实基金。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只保证保值,由管理人对创业型企业进行考察,选择几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每个企业扶持资金不少于2000万,但不能多于5000万。引民间资本进入创业园,形成“政府指导、企业运作”的经营模式。
  
  二是要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集成支持。要从技术、管理、市场、资金等各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土地、财税金融政策上发挥指挥棒和杠杆作用,对促进创新、推动创业、有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引导政策的项目、企业,各级财政进行奖励和配套支持,优先保证用地需求,享受人才引进、部分免税、免租、免息、免检、贷款贴息待遇,坚决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和一定的减免退税政策,对在合理范围内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跟不上的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实行积极放开的金融措施,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企业合作,加大信贷支持。
  
  三、突出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开路”
  
  一是要在完善产学研机制上寻求突破。推动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学术和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学术发展模式,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创新综合评价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建立分工负责、联合研发、各展优势、资源共享、高效便捷的产学研用合作共赢新机制。制定相关条例,打通高层次人才体制机制壁垒,创立高层次人才兼职和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之间、国企与民企之间相互流动制度,促进人才智力等创新要素向基层和企业集聚。协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允许其在项目转化周期内,个人身份和职称保持不变,享受股权激励政策;支持企业高层次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可挂靠有关单位。
  
  二是要科学合理分配项目资源。坚持科技产业化,把科研活动、科研成果、科研院所推向市场,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从重研究、重成果向重成果转化应用、重成果效益转变,在分配项目资源时坚持面向社会、注重引领、强化激励、优化结构,加强对项目资源的管理,在科技政策和科技经费上对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倾斜。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
  
  三是要加强信息管理和服务。创办湖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网站,搭建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创新创业系列活动。政府要立足于科技成果信息库、企业技术需求库、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优势学科信息库等四个基本数据库,不断完善跟踪服务体系。
  
  四、推进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造窝”
  
  一是要建立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实验、检验检测、研发等平台共享机制。提高使用率,方便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实验室、研发机构、检测平台、评价机构,共享技术资源、组建和共同申报专项基金等。
  
  二是要加强创新创业公共平台和载体建设。依托开发园区和重点企业,着力搭建专业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社会化人才服务等平台。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建立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创业载体,并实行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引导创业企业、创新项目向各类孵化器、园区集聚。实现有效的要素集成,走专业孵化的路子。
  
  三是要构建多功能全方位服务平台。树立有效服务的新观念,为高层次人才创业者提供场地便利、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开展创业项目咨询论证评估推介,增加孵化用房面积,加快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好牵线搭桥、联络联系工作,建立从创业项目入驻到市场评估、政府资助、投融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体系,为在孵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咨询、人才培训、现代商务、后勤保障以及工商、税务、海关、法律、财务等社会化服务。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编制发放服务指南,为其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企业登记、日常管理等提供“保姆式”、“管家式”的高效优质服务,做到“创业之初当保姆、创业之中当导师、创业之后当保安”。
  
  五、加大资源优化配置步伐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挖潜”
  
  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科学、实用的创新创业评价机制、成果评价体系、创新创业激励体系,使创新紧扣产业需求开展。允许知识产权、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作为资本入股,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建立产权激励制度,推进实施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利用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成果评估、创业评比表彰等多种形式实施评价。
  
  二是要创新政策,在完善政策体系和突出政府导向上寻求突破。积极出台全力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上下衔接、相互配套的一体化政策,对带有项目、技术以及研发团队的人才,允许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在湘工作。对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子女入学、落户、职称评定、养老保险、安家补助、出入境、医疗等方面予以政策放宽和优惠。
  
  三是要加强协调,形成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合作共赢新机制。各有关部门应齐心协力,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各司其职,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把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湘创新创业纳入全省相关规划,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
  
  四是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和落实知识产权评估、保护、转移、质押融资、作价入股等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提高知识产权诉讼能力。建立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和信息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进入市场,获得贷款,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政府鼓励和支持购买具有本国创新技术产品和创业企业产品,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制度,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文/朱怡珍(作者系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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