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喜庆
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墩苗”,意在“踩实”年轻干部的成长之路,让他们在艰苦环境和应对急难险重任务中增长本领、锤炼作风,一大批青年才俊由此脱颖而出。但一些地方“墩苗”机制不健全,出现“选苗”搞摊派、担子压得过重、选派干部意愿不强等情况,导致部分干部“墩苗”变“拔苗”,有的甚至“烧苗”,值得关注和深思。(9月18日 半月谈网)
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纷纷选拔年轻干部到基层“墩苗”,助推其健康快速成长,这是培养锻造年轻干部的创新之举,值得各地推广。但是,有的地方“墩苗”选人机制不健全,频繁出现“墩苗”干部“水土不服”,本是最优匹配却出现“拔苗”“烧苗”现象,难以起到增长本领、锤炼作风的作用。
“墩苗”首先要“选苗”。如今随着干部日益年轻化,组织选派培养干部绝不可单纯以年龄小为依据。“墩苗”选人切忌盲目选育和摊派。有的年轻干部为典型的“三门”干部,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在温室中长大,缺乏抵御大风大浪的魄力和干劲,选派这样的年轻干部实在难以服众,各级组织部门应以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为首选。
“墩苗”不可盲目“拔苗”。有的干部负担越重完成得越出色,有的却截然相反。组织盼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可以理解,但是给“墩苗”干部“拔苗”实不可取。“墩苗”干部担子压得过重,有的一时难以适应。这就如每人的脊柱抗重能力参差不齐,不论个人高矮胖瘦分发相同的担子,容易出现脊椎损伤。久而久之,难以跟进常规工作节奏,最终导致工作不顺意,甚至出现自暴自弃、逃避“墩苗”工作责任等,与“墩苗”效果渐行渐远。
“墩苗”干部要问“成长”,切忌摈弃肥水灌溉和不理不问心态。有的接收单位将“墩苗”干部当做特优苗进行大力培养,在工作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实行“高配”,由于肥水灌溉过多、过快,超过其自然吸收的浓度,导致“墩苗”干部大量“脱水”,出现“烧苗”现象。另一种情况,有的上级选派单位错误认为“墩苗”干部已经到基层开展工作,管理和考核均由接收单位全权负责,而接收单位常常以不能过多干涉“墩苗”干部为由,缺乏对其开展必要的监督管理。如此,“墩苗”干部出现管理“真空”,自律能力越来越差,入职3年“墩”局长,一年请了半年假就成为必然趋势。
综上而观,唯有组织部门、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墩苗”干部四方配合,才能让年轻干部“墩苗”取得实效。组织部门要以选好“墩苗”干部为己任,将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优先选派到基层接收单位开展工作,倒逼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增长本领、锤炼作风;派出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带动资源,将先进的工作经验和过硬的作风带到基层,为接收单位赢取更多机遇、获得更大发展;接收单位要为“墩苗”干部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严格监督管理,定期与派出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推动双方共同写好重点文章,以百分百的干劲,努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作出积极贡献;“墩苗”干部,则要把责任体现在敢干事上,立足岗位办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善事,为接收单位留下一支永不消失的帮扶队伍。
来源:红网
作者:胡喜庆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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