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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四长”工作机制,基层治理新模式
2020-12-17 15:39:43 字号:

新邵“四长”工作机制,基层治理新模式

12月初,迎光乡大抵村村民彭满容因自家小狗丢失,怀疑邻居偷盗,引发邻里纠纷。迎光乡驻村干部张四坚和村老支书王本旺闻讯前往调解,经实地探察未发现偷盗迹象,打消了彭满容的疑虑,双方重归于好。

据《湖南日报》介绍,今年来,为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基层治理,新邵县迎光乡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四长”工作机制,规定“一三五七”限时办结,确保纠纷早化解、矛盾不出乡。

所谓“四长”联动,就是四个层次的党员干部参与群众纠纷的调解工作。比如辖区自然村发现矛盾纠纷时,第一天由乡驻村干部(点长)与村干部及时调处;若3天内未解决,则由分片领导(片长)带队参与调处;若片长调处5天后仍未成功,由政法线分管领导(线长)带队介入;线长介入7天后,如还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则上报乡党委会研究,由乡长带队组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处。

熟悉了解农村情况的人都知道,农村邻里之间,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不愉快。如果这时候有人主动出面,主动帮助他们调解矛盾纠纷,绝大多数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反过来,如果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没有人去调解,群众的一些小纠纷、小矛盾就可能因为得不到及时的化解,让问题越闹越大,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可能牵涉同一宗族的人参与进来,这对基层的和谐稳定,是有很大隐患的。

新邵县迎光乡推行的“四长”工作机制,无疑是从制度建设上发力,保证了邻里之间一旦发生矛盾纠纷,有党员干部在第一时间主动参与进来,主动干预,主动当“和事老”,主动为农村群众调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越闹越大。这样的创新方式,是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就应该把影响基层农村的不安定因素化解在萌芽时,解决在最开始阶段。迎光乡转变观念,创新方式,通过“四长”联动机制,确保纠纷早化解、矛盾不出乡,加强了基层综合治理,维护了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我们相信,在党员干部的带领下,迎光乡将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确保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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