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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要突出“实”字
2025-01-05 16:45:01 字号:

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要突出“实”字

□袁文良

时针虽然已指向了2025年,但不少单位的各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恐怕仍在进行之中。而述责述廉最早称为述职述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一字之差体现的是对所述内容的清晰界定:述责,就是要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重点讲清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而述廉则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党纪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不论是述职述廉,还是述责述廉,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对过去一年的履职尽责、工作学习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全面客观的总结,形成一个真实的报告,而这也是我们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因此,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不仅要突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而且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严肃认真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工作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并坚持立行立改,为做好来年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把全年的工作成绩总结得条条有理、滴水不漏,既有亮点展示,又有经验提炼,但讲到工作失误、出现问题、存在不足时,却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老调重弹”的“套话”:或是“政治学习不够、对相关理论观点的内涵理解不深”,亦或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多、时而存在电话指挥现象”,还有“遵章守纪有时不严、对自身要求偶尔放松”等等。这种说成绩天花乱坠、讲不足轻描淡写的述责述廉报告,不仅影响了述职述廉的效果,也降低了领导的威信和形象,群众也不会心服口服,反而会产生被愚弄欺骗的感觉。

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单位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干部的作为,群众也有目共睹;领导的不足,百姓更心中有数。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讲成绩是否毫无夸大,找不足是否毫无避讳,订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表面上都是文字的巧用,而实质上体现的则是一个领导干部的德行和素质,直接关联着党风、政风、文风、民风和社风。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在述责述廉报告中一定要突出“实”字,而这显然要以真抓实干为前提,也就是在平时的工作中时刻牢记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注重培养大局观念和运用战略思维,坚持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持求真务实,敢于创新,以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优良的作风展现自己,以更突出的成绩展示自己,真正一步一个脚印地履行好肩上责任。同时要坚持清正廉洁,把共产党人清廉本色融入血脉,真正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一个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即使在从严治党的今天,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平时“躺平”,进行述责述廉报告时便“笔下生花”地对自己进行“包装”,以求不失“面子”或得到上级的认可。更有甚者恐怕在群众面前张贴公示的是一个版本,交给上级组织部门的是另一个版本。对此,各级纪委监委及组织部门要起到监督作用,对述责述廉报告存在虚假问题的干部进行问责,特别是要对那些存在各种问题的、不称职的干部进行组织审查,从而避免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流于形式,进而为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来源: 红网

作者:袁文良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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