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解龙(长沙理工大学教授,湖南省人大财经咨询专家库专家)
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后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既要更好、也要尽早地将三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和现实力量。三中全会之后,紧接着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紧锣密鼓地出台。8月12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简称《转型意见》),8月21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简称《准入意见》)。在《决定》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一个由“七个聚焦”组成的宏大系统,“七个聚焦”之首是“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本身是人类经济活动多样化与交往扩大的产物,天然包含了市场活动主体、市场交易物、市场空间、市场机制等内容。因此,如果希望市场得到正常发展,发挥好积极作用,那么,就要有开放统一公平的规则与机制,市场准入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决定》中说,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决定》对于市场准入问题是很重视的,三次讲到“市场准入”,即市场准入壁垒、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环境。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准入意见》出台,有利于将“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结合起来,推进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体现“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七个聚焦”之首的地位和影响。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关键。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2020年3月,我国公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简称《统一意见》)指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其中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中专门提出了市场准入制度,即:(五)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研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逐步实现经营范围登记的统一表述。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统一规范评价程序及管理办法,提升全国互通互认互用效力。
《准入意见》共10条,2300多字,属于较为精炼的文件,被称为“市场准入10条”(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程中,我国有“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十条”具有生动形象的特点)。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出台的政策文件,释放了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信号。新华社总结说六个方面的内容尤其引人注目:
看点一:明确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目标
看点二:市场准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看点三: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联动
看点四: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看点五: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
看点六: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整体上看,《准入意见》既有完整性与系统性,又有创新性与前沿性,能够适应高质量发展与新质生产力,是其鲜明特点,也是我们的期望所在。
市场准入制度与激活市场生态系统的重要力量。当我们将“生态”一词运用于其他领域时,往往将其视为一个具有特定存在形态与运行方式的组织机体,比如政治生态、组织生态等,市场生态同样具有生态系统的性质与特点。生态系统有个特点,总会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与外界或其他生态系统发生信息、物质、能量等方面的交流。市场的发展也是经济社会矛盾运行发展的一种方式或形态,市场生态系统更加说明市场本身“无商不活”和“看不见的手”的性质、功能与特点。
市场壁垒总是客观存在的,有的是人为的市场壁垒,如行政壁垒等,有的是能力的市场壁垒,如产业规模等。市场壁垒是一种不同主体的保护机制,这种保护机制是有利有弊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就是要弱化甚至消除地方性、行业性、领域性的市场壁垒,促进各种要素、产品、服务,以及新业态新领域的经济活动,在更加广大的范围内实现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开放、更加自由的流通与更加有效的配置,更加具有生机与活力。
我认为,《准入意见》有三个方面令人印象特别深刻。
一是明确提出了“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即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体系化是事物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促进事物发展的重要途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是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是激发社会主体内生活力的制度力量。特别是我国这样的超大规模市场,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更好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更加显而易见。
二是突出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性质与要求,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依法设定的临时性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为经营主体营造了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的市场规则与市场环境,体现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质的体量、力量与气度。超大规模全国统一大市场蕴藏着一种独有且独特的“超大规模”的市场力量。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所必不可少的和极其宝贵的。
三是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意见》指出,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自主可信计算、信息安全、智慧轨道交通、现代种业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用好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和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平台,畅通产业体系、创新资源、资本要素、应用场景、制度政策等,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实施前沿技术领域创新成果应用转化市场准入环境建设行动,率先推动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加快构建绿色能源等领域准入政策体系,积极扩大数字产品市场准入。选取电子信息、计算科学、深海、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现代种业等领域,推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等创新单元和有关地方建立相关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模式,积极参与国际市场准入规则和标准制定,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便捷高效应用。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数据体系为抓手,更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这些领域展现出来的前沿性与重要性,既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的主战场,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领域、主要载体,我们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如果市场机制在现代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与有效性是客观存在和不可替代的,那么,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就要更加集中地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焦点,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同时,《准入意见》对国民经济系统中的不同行业区别对待,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法实施准入管理。对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业务企业开展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范围进行监管,防止有关企业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性环节的市场竞争。加强金融行业准入监管。前瞻性部署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体系,更好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转型意见》提出的任务也将受益于《准入意见》。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要求,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显而易见,这样的规定,不仅积极主动地适应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时代要求,而且极具针对性地提供了具有前沿性、前瞻性、战略性、未来性的引导力量、促进力量和保障力量。这样的市场准入制度,客观上会成为面向大未来、面向高质量、面向高科技引导机制,展现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体系与新力量。《准入意见》只是《决定》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一项改革,我们会很快看到一系列具体领域的制度创新陆续出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的新局面正在快速形成。
来源:红网
作者:刘解龙
编辑:陈晓丹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