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官敬
一部醉驾新规诠释司法温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以贯之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的特点在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充分折射法治文明的时代进步与善法良治的执法理念。
法度者,正之至也。立法在于推行政策、安邦定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秩序;执法切忌“一刀切”“一锅煮”,要确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一分为二、辩证统一。《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十五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从不同实际出发,区分情节轻缓,精准施法、精确施治,折射执法文明与温度。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惩罚是法律的手段,引人向善才是法治的目标与使命,才是现代法治文明理念的题中之义。《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因情形而定、就情节而为,适度实施“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不作为犯罪处理”,既照见法治的教育意义和实践意义,更折射立法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价值。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一部善法唯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能。《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故此,通过网络、电视、直播、媒体等平台窗口,加大醉驾新规教育宣传,树牢公众安全出行意识底线,为善法良治凝聚起贯彻落实的广泛群众基础。
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一部善法须有政治硬、作风好、专业强、懂法守法者执行,让善法善政飞入寻常百姓家,增进百姓群众对法治文明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安全感。此外,大力培育新时代忠诚担当干净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为推动新时代法治文明建设和法治强国战略实施注入新动力。
来源:红网
作者:段官敬
编辑:唐盈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