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鑫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基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更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其治理不仅事关镇村两级社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更是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生动体现。
如何化解基层矛盾、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基层治理?不论是浙江的“枫桥经验”,还是湖南的“群英断是非”实践,都为我们廓清了迷雾、指明了路径:巧借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之力,妙解基层治理难题。
以法治为基础,让基层治理更有约束力。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法治二字,蕴含着治国理政的集体智慧,凝聚着传承千年的殷切期盼。从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诞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制订,法治的“种子”在共和国的沃土中开花结果、枝繁叶茂。回顾历史,法治不仅是治国理政的有力抓手,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百姓福祉的重要保障。
基层作为落实国家政策的“第一线”,作为服务广大群众的“最前沿”,却是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更是监管失位的高发地带。这就要求我们科学立法,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正司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民守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拥护和信仰法律,做到事事遵法守法、遇事找法寻法、办事依法合法,方能在基层的各项工作中操之有度、治之有方。
以德治为保障,让基层治理更有感染力。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不仅是治国之重器,更是人间至善至美的伟大力量。从照顾瘫痪妈妈十几年,带着妈妈一起上大学的刘曦檬,到“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用生命捍卫祖国领土的陈祥榕,再到扎根云南贫困山区40多年,改变1000多个山区女孩命运的张桂梅……榜样们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大孝,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忠,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大爱,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道德赞歌,传递着一代代薪火相传的精神力量。
然而,种子的发芽需要良田沃土的不断滋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于基层而言,这就需要我们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发挥乡贤能人的榜样作用,涵养文明乡风;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通过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传承文明家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将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培育淳朴民风,在点滴之中久久为功,于细微之处善作善成,充分发挥德治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力量。
以自治为核心,让基层治理更有生命力。高手往往在民间。人民群众不仅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基层治理的关键所在。基层每一项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老百姓的配合;基层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老百姓的支持;基层每一项工作的成效,都离不开老百姓的检验。因此,基层治理必须把握好“人”这个关键。
作为中国之治的伟大实践,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保障。新形势下乡情、村情、民情正在不断变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面临新挑战,这就需要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紧紧跟随于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这个“龙头”,运用好“屋场会”“片组邻”三长制等载体,用群众的力量化解群众的矛盾。厚植人民情怀,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充分依靠群众,善于组织群众,凡事多与群众作商量,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进而发挥出基层群众自治的更大成效。
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互融合,不断增进基层治理的约束力、感染力、生命力,在新时代赶考路上交出一份属于基层治理的满意答卷!
来源:红网
作者:谭鑫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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