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琳
“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这些整治网络暴力的重要举措和要求,写入了今年的两高报告。
此前,已有多位代表和委员围绕“加强网络暴力治理,构建良好网络秩序”“加大对网暴受害者救助保护”等方面内容提出建议或提案。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如何引导网民理性发声,强化对网络环境监管,成为当下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有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较2021年12月增长3549万。网民规模的庞大,极大激发了网络平台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网络监管难度愈发增大。加之部分网民因网络具有“真人不露相”的发声方式,将网络当成了倾倒不良情绪的“垃圾桶”,网络暴力的土壤就此滋生。
网暴者,毁人以言语,伤人于无形;不具备最基本的包容心和辩证思维,认为凡事只要不符合自己的认知就是不对;缺少共情能力,缺乏同理心,不顾被网暴者的感受。更有甚者,完全以辱骂攻击他人为乐,其行为毫无底线,造成的后果更是难以挽回。比如去年发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课爆破”事件,以及今年发生的“网红管管遭网暴离世”“粉红色头发女孩遭网暴离世”等事件,这些受害者被网暴夺走了生命,令人无比痛心。网暴受害者,究竟何错之有?而施暴者又是何来的恶意与胆量?
诚然,每位网民都有发声的权利,都可以各抒己见、坚持己见。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有权发声”不等同于“随意发声”,“真人不露相”也不等同于“不用对说过的话负责”。网络欢迎理性之声、真实之声、辩证之声,而无端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之声,都为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所不容,必须坚决握紧监管之拳,扼住网暴之“恶”,还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的环境。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近年来治网暴制度体系愈加完善。去年11月,中央网信办就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围绕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处置处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发生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最高检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办理该案,并将该案入选为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今年发生的“誓师女孩”事件,当地网信和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对散布负面信息的人员进行追踪,87个微博账号被处置。可以说,网暴治理越来越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我们期待借助今年两高报告的出台,进一步提出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惩治网暴行为。同时压紧压实网络平台监管义务,督促平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正面宣传,支持正能量网络文化传播发展,强化对网络环境的引导塑造,形成多方协同的网络环境治理格局,使网络空间成为亿万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来源:红网
作者:艾琳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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