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必将打破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怪圈,领导干部“能下”将会成为常态。
不断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是党管干部的用人原则之一。长期以来,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实践中,少数组织人事部门或个别领导干部把“能上能下”的经给“念歪了”,以至于出现领导干部“上去了就下不来,能力与位置不相匹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用人怪圈,干部一旦被提拔任用了,只要不犯大错误,就像进了保险箱,“宁可无功,不能有过”成了少数干部秉持的原则,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难以实施。
近年来,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及反腐败斗争力度不断加大,有一小部分领导干部礼不收了、饭不吃了、红包不拿了,可该做的事也不做了,该解决的问题也不管了,以所谓的表面“干净”来掩盖实质上的“不为”;有的干部认为事干多了难免出错,于是心甘情愿当起“太平官”,心安理得做个“堂前木偶”。此次能上能下的规定出台,正是给“堂前木偶”们敲了一记警钟。
用什么人是导向,不用什么人也是导向。如果庸劣者居位而无惩治之策,其结果必然是庸劣者能入难出,干部队伍就会越来越失去生机活力,甚至走向平庸化、无能化,变成没有源头活水的一潭死水。历史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前进的。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就迫切需要更多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勇于直面问题,不断破解难题。如果不把“上”和“下”的规矩立起来,不把“能上不能下”的惯例打破,就会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将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就不该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旧观念,减少干部“下”的无形思想阻力。只有不断建立和完善一个干部“能下”的机制,才能把整个干部队伍激活。干部只有“能下”了,才能腾出更多位置,把更优秀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工作岗位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能上”。只有不断建立和完善一个干部“能下”的机制,在位的领导干部才能有危机感,才能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切实做好人民的公仆,才能形成干部岗位的竞争局面,彻底盘活干部队伍这盘棋。
“能上能下”的规定已然出台,接下来的关键就是要把这项好制度执行好落实好,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能上能下”,感受到“上”与“下”所带来的作风转变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来源:红网
作者:朱波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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