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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在经常,为党员干部拧紧廉政“发条”
2021-11-05 13:37:26 字号:

抓在经常,为党员干部拧紧廉政“发条”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采取空白公函、虚假公函、一函多餐等方式‘吃公函’……”近日,津市市汪家桥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组织全体街道、社区干部集中学习相关规定,再次为党员干部拧紧廉政“发条”。(11月5日《湖南日报》)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廉政,即廉洁政治,是一种与贪污腐败直接对立的政治现象。

今年来,津市市汪家桥街道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常念廉政教育“紧箍咒”,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坚持将廉政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和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微宣讲”平台,加强廉史宣传引导。充分运用街道“云问答”党史学习教育测试小程序,每月发布一期廉洁知识问答测试,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意识。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的权力,从本质上说是人民赋予的,其履行职责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为民谋利。由此可见,廉洁奉公、廉洁从政、为民掌权、为民谋利,是我们党的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身特性的必然要求。只有做到廉洁从政,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个有为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廉政建设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湿。抓一抓就好转,一松劲就反弹,被动执行收效甚微。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主动参与到廉政建设的大军中,以主人翁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把慎独作为加强自我修养的重要内容,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时一个样,8时之内和8小时之外一个样。

“青丝要知廉洁早,莫待进牢愁白头”,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思想觉悟、境界认识和政治站位,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自己的行事准则,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形式,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来源:红网

作者:文艳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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