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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铁锚:用自然法则“智”理修复洞庭湖
2021-08-02 15:43:26 字号:

苏铁锚:用自然法则“智”理修复洞庭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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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洞庭湖是三湘儿女的“母亲湖”。《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于2021年5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全国抗洪英模、全国劳动模范、湖南“抗洪功臣”、著名水利专家、连任三届省人大代表的苏铁锚曾于2013年8月22日在湖南省委办公厅第17期《内参》专题发表《对湘江、洞庭湖综合治理的思考》。近日,他将自己近年来的思考写成《用自然法则“智”理修复洞庭湖》一文。该文不仅凝聚着智慧和经验,更彰显出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的赤诚之心。

我出生在洞庭湖区,从小在洞庭湖挖藜蒿、捕鱼虾、砍烧柴、铲草皮、捡牛粪,划过船、游过泳……由于我名为“铁锚”之“水缘”,长期工作、生活在洞庭湖区及水利领域,走到哪里就想办法把水患解除在哪里,与水很默契,与水的交情很深,水也从不为难我。

由于人类欲望过高,发展速度过快,导致“发之失控,展之过极”,造成“把山泡在水里,把河藏在坝里,把湖晒在坪里”,使“山”不让“干”,“河”不让“流”,“湖”不让“泊”,严重违背“天人合一”的自然法则,造成“天不蓝、地不洁、水不清、气不爽”,危害人类良性生存繁衍之因素和“水不能用、水不够用”之疾症。

探索:遵循“天人合一”法则寻求根本“解法”

如今洞庭湖病啦、累啦,“洞”之以“塞”,洞庭湖湖底因泥沙淤积已抬高13米以上。“庭”之以“散”,湘江“四水”都在相继拦堵,旱季、旱年、旱时分级拦截水资源,导致入湖水量大量减少。由于三峡大坝每年10月份开始集中蓄水,导致长江藕池口、太平口、松滋口(调弦口已于1958年堵塞)三口入湖水量平均每年减少160亿立方米。“湖”之变“洲”,因三峡冬春截流蓄水,长江水位冬春大幅降低,导致洞庭湖水加剧跨落长江,已基本变“洲”的严峻形势。看到洞庭湖变“洲”之情景,我就像看到母亲“重病”一样心疼。

目前,按照防洪法及相关政策,如因未守护好“一垸、一库”,垮掉“一堤、一坝”,淹毁“一市、一县”,损失“十万”亩旱稻则为“人为”,必严惩追责;而将宝贵的大量淡水资源未经优化利用而无效流失,干旱“一省、一区”,毁掉“百万”亩晚稻归意“天灾”等。为杜绝各地未规划好洞庭湖区域淡水资源的充分利用,造成严重旱灾、湿地生态水资源缺乏、人畜饮水安全及工农业生产缺水的损失,应有更加完善的法律、政策来制约。

为此,如何克服“只见岳阳天下楼,不见洞庭天下水”的现状,是湖南乃至国家治理长江流域的重要科研课题和重大工程建设之要。

我作为几十年来持续关注洞庭湖的水利工作者,目前正值阅历、经验(也包括吸取的教训)丰富之时且身心健康,为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治水方针,我经多年来的调研与思考,遵循“天人合一”的自然法则和哲学思维,为“治江、治湖”寻求“根本解法”,而非“症状解法”,以期达到既有“岳阳天下楼”,也有“洞庭天下水”。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全国人大代表与省人大代表已分别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关于争取将洞庭湖生态修复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助推洞庭湖的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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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防止“财富”之湖变为“包袱”之湖

“智”理洞庭湖不能“老调常弹”,要遵循自然,科学规划,确保系统优化修复洞庭湖顺应自然的重大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和政策支持,以期洞庭湖生态优化修复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做好洞庭湖生态优化修复规划,从根本上优化修复洞庭湖的重大项目,投入资金应有政治保障。治水项目特别是江湖治理、城镇防洪、农田水利、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必须由国家列入首要资金计划,对大江、大河、大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保护,各级政府应摆到头等位置,克服财政支出的本末倒置,充分遵循和争取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扩大经济内循环的改革开放“少出资金、多出政策”或“只出政策、不出资金”的政策支持。

要深刻认识“治与理”“修与复”相统一的重要内涵,克服“治”之缺“理”图近利、“修”之不“复”留后患的现状,避免“治理、修复”职责分离,矛盾层出,造成“有利相争,遇责互推”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财、物投入与子孙后代自然资源,从而使洞庭湖“财富”之湖被酿成“包袱”之湖的局面。

建议:实施增加储水、加强防洪的系列工程

解决洞庭湖水域“水少、水多、水污、水损、水不均、水浪费”的“因水致灾”,首先建议实施增加储水的“智理”优化系统修复工程,遵循有关领导精神,加速组织精深专家编制可行性方案。

一是“智理”优化修复增加抗旱水源储水工程。建议系统修复优化:江垭、皂市水库抗旱储水,五强溪、凤滩水库抗旱储水,柘溪水库抗旱储水,东江、涔天河等20座大型水库抗旱储水工程、洞庭湖水域“藏雨纳洪”工程及有条件的中小型水库储水工程。

二是“智理”优化修复湖南境内耕地、丘林山岗自流灌溉工程。建议系统修复优化:安乡县西水东调,华容县西水东调,藕池流域和东洞庭湖自流灌溉,引澧水入安乡县(引澧济藕引渠),引澧水入澧阳平原—松澧大垸自流灌溉,澧南自流灌溉,沅北沅澧大垸自流灌溉,沅南自流灌溉,沅江琼湖—万子湖灌溉,资水西岸自流灌溉,资水东岸(桃江—赫山—宁乡—烂泥湖)自流灌溉,湘江西岸(韶山灌区扩大)自流灌溉,湘江东岸(株洲—岳阳浅丘和平原)自流灌溉,松滋河口陈二口引水、调水、自流灌溉等工程。

三是“智理”优化修复加强城市防洪建设、湖区大堤加固和蓄洪区安全建设。建议系统修复优化:安造垸和安乡县城防洪大堤加固,安保大垸防洪大堤加固,湘阴县白水江下游(县城)河段撇洪工程、湘滨垸防洪大堤加固工程,常德市和沅澧大垸防洪大堤加固,汉寿县城和沅南大垸防洪大堤加固,南县县城和育乐垸防洪大堤加固,大通湖垸防洪大堤加固,益阳市和长春垸防洪大堤加固,烂泥湖大垸防洪大堤加固,长沙市防洪大堤加固,岳阳市和长江防洪大堤加固,华容县城和护城大垸防洪大堤加固,澧县城、津市城、松澧大垸防洪大堤加固等工程。

四是“智理”优化修复洞庭湖湿地修复工程。建议系统修复优化:东洞庭湖湿地公园补水灌溉,漉湖湿地生态修复,南洞庭湖湿地修复,西洞庭湖湿地公园补水,湘江尾闾两岸沿河生态公园,资水尾闾两岸生态绿化,沅水尾闾南岸生态绿化,澧水尾闾两岸生态绿化等工程。

五是“智理”选择提前做好重点示范工程。建议选择做好示范于湖南乃至国家江、湖治理的典型项目:例如建设高质量城市防洪、垸区大堤加固工程方面,选择湘阴县城市撇洪河工程和湘滨垸防洪大堤加固工程做示范,省政府原参事、省水利厅洞庭湖工程管理局原局长聂芳蓉指出:“湘阴县城撇洪河工程的实施,将是从中国的版图上拿掉一个遭受洪、涝、旱灾害的县城。”该工程已有省、市、县合法规划批复,湘阴县城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根治县城“因水之灾”。在解决优化修复抗旱水源方面,选择江垭、皂市水库增加储水工程做示范;在生态修复方面,选择东洞庭湖和南洞庭湖湿地生态修复做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成效。

完成好上述工程需有“一劳多益,一劳永逸”的“高生态、高质量、高效益”的“根本解法”,必须杜绝“头痛医头,抱残守缺,重复建设,劳民伤财,恶性循环”的无效建设工程之现象。违背自然规律的规划建设,终将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目前,国家高度重视生态优先的新理念、新格局,加速扩大经济内循环,是“智”理优化修复洞庭湖的重大契机,“此帆一过,难遇舟”。

加速洞庭湖生态优化修复,必须遵循“天人合一”,充分运用“心肝运化、脾胃共疏、膀肾同理、凹凸平衡、阴阳相承”的自然法则;克服各个环节“法、政协调难,部门统一难,规划落实难”;避免“法规之间、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相互推诿与设阻;杜绝各自为政,相互拖延(有的部门一个规划要耗费几年)规划时间,浪费国家科技成果,影响生态资源及时优化修复,浪费国家财物投入、浪费人力资源、损失公共资源,造成工程劣质等危害。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合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其协作性、严肃性、持续性,保障长江流域生态修复、洞庭湖生态优化修复“智”理的顺利实施,以期达到让洞庭湖“水害包袱”之湖优化修复为“水利造福”之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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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景:让洞庭润泽湖南,安澜长江,示范祖国江湖

以哲学思维、用自然法则之“智”理方案,可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圈解除洪、涝、旱灾害提供可靠保障:一是可解决湖南全境增蓄水资源320亿立方米以上(包括洞庭湖区水域“藏雨纳洪”优化修复及各等级水库增蓄、各地村庄藏水于民工程在内);二是可完善修复、利用、建设灌溉渠系,保障湖南境内良田和丘岗山地旱、涝无忧;三是可优化洞庭湖水面、生态湿地4000km2永久恢复;四是可确保洞庭湖区域城市、垸区防洪和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可解决湖区人、畜优质饮用水源安全,是改善湖区人民和子孙后代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

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有全国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有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洞庭湖“智”理好生态修复工程一定会实现,恢复既有“岳阳天下楼”,也有“洞庭天下水”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让洞庭湖之水丰歉有法,利用有度,润泽湖南,安澜长江,示范祖国江湖。

来源:红网

作者:苏铁锚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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