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护水意识越来越强,岸线垃圾少了,景色也越来越美……”1月27日上午,张家界市人大代表阳艳在暗访武陵源溹水城区段时感慨。该市在全省创新推出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履职制度,促进“河长制”真正变为了“河长治”。(2月4日《湖南日报》)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些年来,湖南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一江一湖四水”系统联治,构建起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河湖长体系,在畅河道、治沉疴、堵源头、调结构、建制度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张家界市自2017年2月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有市、县、乡、村4级河长2006人,河长每年总巡河次数达6万余次,交办并督促整改了一大批河库水面垃圾污染、非法捕捞、畜禽养殖污染、侵占水域岸线等突出水环境问题,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目标。
毋庸置疑,河长不是空头衔,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河流岸边显著位置应当设立河长公示牌,载明河流概况、河长姓名及职务、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这对河长们来说,是一种无形的压力。也正是有了压力,才会倒逼河长们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河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才能激起各级河长守河尽责的担当。
2020年,张家界市人大代表对随机抽取的重点领域内7条河流河长进行评议,共收集河道垃圾杂乱、畜禽养殖污染、乱耕乱种、污水乱排等19个问题,年底全部整改到位。如今,人大代表评议制度让“河长制”真正落到实处,河长“治河”不敢懈怠,干劲十足,众多河流也越来越清澈。
“河长制”是地方党政“一把手”兼任“河长”,实行承包制。这样一竿子到底、到边、到顶,可提高行政效率。但是,河长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此,我们要将公众力量融入“河长制”之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在治理河流污染的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社会公众进行全面动员,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河长制”真正变为“河长治”。
来源:红网
作者:文艳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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