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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基层工作中“过度迎合”的现象
2020-10-26 20:05:35 字号:

警惕基层工作中“过度迎合”的现象

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纵深发展和持续推进,基层政府职能逐渐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能够适应和做好“服务员”的角色,与老百姓打成一片,广大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大大提升。然而,基层工作中的 “过度迎合”现象值得警惕。一些干部为了在工作中得“高分”,生怕个别群众在脱贫攻坚、综治维稳、督查检查等关键时期唱反调,就罔顾事实、突破规矩地“讨好”群众,有时甚至降低标准或者满足个别群众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这不仅不利于基层工作开展,长远来看,还会给基层治理带来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过度迎合”现象和干部个人作风、地区民情风俗、当地政治生态等等有着极大关联,总结其中的共性,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职能转变,不断给老百姓赋权,老百姓的“评价”影响到基层干部的工作成绩,他们需要“稳住”老百姓,避免在督查、晋升等关键时刻有人从中“添乱”;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也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敢坚持原则底线。“过度迎合”对象大多为乡村中坚分子、刺头等,“迎合”用的利益常常打政策擦边球、甚至损害其他群众的利益。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宁愿降低要求满足他们的需要,也不愿让他们坏了工作“大局”,这就变相驱使他们过度“迎合”相关利益群体,即使个别要求明显不合理、不合规,也选择“息事宁人”,“削足适履”式地去配合。

但是,“过度迎合”行为虽然解得了“一时之忧”,却无法应对“长远之虑”,尤其是给基层治理这一项根本性、艰巨性、长期性的任务带来了困境、增加了负担。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过度迎合”现象与这种期望和指导是存在偏差的,既挑战基层党委政府的权威性,也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活的公平正义。只要忽视“过度迎合”现象的“口子”,不仅会造成“谁能惹事,谁就获利”的畸形现象,也容易诱发用不正当“手段”获利的风气,久而久之也会让当地党委政府陷入“塔西陀陷阱”。因此,必须遏制基层“过度迎合”现象。

要严守办事程序,减少寻租空间。基层干部一定要按规矩办事,形成人人都守规矩、讲原则的风气。要善于把规章制度作为挡箭牌,用集体意志织牢防御网,减少党员干部单独应对的人情压力、利益压力,减少寻租空间。并且,要区分“服务”与“迎合”之间的差别,把握好二者之间的“度”。对于不涉及原则底线的事情,特别是服务类的事项,一定要办细办实办好,让老百姓省心暖心;凡是涉及重大利益、重大原则的事情,坚决不开口子、不搞变通,尽可能减少弹性空间,避免“过度迎合”的可能性。针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比如脱贫攻坚、拆旧复垦、易地搬迁等等,一定要严守底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让“过度迎合”问题无所依存。

要合理设置考核,清除灰色土壤。“过度迎合”现象一定程度上是问责事项多、“督检考”过频过泛导致的。要科学开展督检考工作,既要看基层干部的主流作为,也要听群众的整体意见,不必机械地套用“个别情况”评价工作效果,特别是上级党委政府不能层层加码,要减少动不动就100%达标、100%满意等硬性要求,避免政绩考核重压下的迎合现象。同时,还要设置科学合理的免责程序与弹性空间,从顶层设计上清理责任状过多、一票否决过滥问题,消解滋生“过度迎合”问题的根基。最后,还要净化社会风气,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淡化个别人利用政策空子,以“民意测评”为工具,向基层干部要好处、要政策,从根子上清除“过度迎合”土壤。

要畅通申诉途径,提升干部底气。处理“过度迎合”现象,还需要畅通基层干部的申诉途径,让他们有地说理、有路叫屈。要增加基层干部的澄清机会与解释空间,让他们有底气、硬气去干事创业,避免个别问题一反映,整套工作就停顿的问题,减少“后院起火”现象。另外,要根据“三个区分”原则进一步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并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分好基层干部的权与责,摘掉基层干部 “背锅侠”“灭火器”的角色标签,改变基层问责“一刀切”现状,建构“政府-社会-公众”良性沟通平台,让基层工作回归理性状态,达成“领导有力、沟通有序、融通共治”的共识,有力有效解决“讨好”现象。

基层干部敬畏群众、尊重群众,这是一个好现象,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守好原则底线,不能把“过度迎合”当成“优化服务”,更不能把“工作取巧”当成“治理进步”。任何罔顾现实、踩踏底线的“讨好”,都是不长久的,也是不现实的,一旦缺乏利益支持,就会引发更恶劣的后果。我们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合理处置好“讨好”现象,让更有效、更实在的基层治理工作在新时代落地生根。

(作者系湖南省委宣传部扶贫工作队员)

来源:红网

作者:李小光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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