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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十八条”开启乡村治理新模式
2020-05-28 14:26:10 字号:

湖南“十八条”开启乡村治理新模式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就加强和改进湖南乡村治理,从建强村党组织、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具体举措。(5月27日 红网)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目标导向。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乡村振兴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此次,湖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乡村治理的要求和部署,出台“十八条”具体举措,有的是有湖南特色的老经验,更多的是湖南各级乡村治理的创新与亮点,体现了乡村治理的“湖南智慧”和“湖南经验”。

筑牢基层党建“桥头堡”。“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必须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为乡村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为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从而聚合乡村分散的资源,推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比如,湖南省开展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这便是建强农村党组织的重要抓手。

下好高效治理“一盘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治理的落脚点和具体抓手。要坚持自治为基,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坚持法治为本,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同时,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着力提升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比如,湖南“十八条”中强调,各地要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规民约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等,这些举措能够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从而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锻造头雁引领“先锋队”。谋发展离不开人才,抓治理更需要“能手”。党的好政策要落实,核心在基层党组织,关键是带头人。因此,要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源源不断地为乡村培养大批治理“能手”,就显得至关重要。比如,引导品行好、威望高的老党员等担任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负责人;在农村推行党员评比考核等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激励力度,吸引各类人才参与到乡村振兴建设中来。比如,湖南“十八条”中强调,对有村党组织书记经历的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先提拔进入县级领导班子或市级部门领导岗位;允许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兼职的村干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经集体研究同意后领取绩效和创收奖励。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八条”具体举措已经有了,接下来的关键是把具体部署一步步变为现实。为此,湖南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强化各项工作保障,稳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走出一条特色明显、务实有效、群众认可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子。

来源:红网

作者:安子州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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