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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之魂
2019-10-23 15:20:55 字号: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之魂

法治,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现代社会治理的智慧结晶。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10月22日 人民日报)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从“大老虎”纷纷落马,到祁连山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再到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背后都折射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政治意识不强,把法律法规当儿戏的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从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到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都体现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方兴未艾。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领导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还得跟党走。

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离不开法制建设的保驾护航,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党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遵纪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要有“行百里者半九十”的警觉,抓住“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高度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才能使国家保持长期稳定,人民收获幸福安康。

来源:红网

作者:林玲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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