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利用了领导同事对我的信任,将手里的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自以为天衣无缝,其实是自欺欺人,如今悔恨已晚……”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社会保险工作局原聘用人员黄新兵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黄新兵在社保系统干了20年,他利用工作之便,套取民生资金110余万元,最终纸包不住火,在一次内部检查中露出了马脚。(7月2号 《中国纪检监察报 》)
近年来,随着惠农资金、惠民补助的不断增多,一些干部也想趁着机会发“民生财”。有的巧取豪夺、雁过拔毛,遇到资金从“门前”过,就截留一点作为私用;有的虚报冒领,以虚假的数据“坐地生财”;有的钻制度的漏洞、找监管的罅隙,伺机从民生的“口袋”里捞上一把,凡此种种,都让民生资金大量流失,都让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大大降低,对于窃取民生资金者,就应该深挖细查,严厉惩罚,让其不能、不敢、不想肆意侵占。
事实上,民生资金既是贫困者的救命钱,更是一些贫困地区能够摆脱贫困条件、改善基础设施的重要保障。国家之所以花大力气、花大价钱要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让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得到彻底改观,就是因为基层群众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基础不牢,很容易地动山摇,这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基层群众和基层队伍,在诸多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不管是设施设备上,道路交通上,还是服务水平上,管理模式上,都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问题。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国家的发展不能丢下任何一个贫困户,不能丢掉任何一个贫困地区,这是永远不变的初心和使命。
那么,要想确保初心不变,使命不辱,就需要对干部的行为进行行之有效地监督,进行行之有效的惩处。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一些干部,总想啃食民生蛋糕的行为,就是要加大挖掘和调查力度,对于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轻易放过,要有案必查,查之必严,处之必慎。对于哪些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什么样的惩罚,既不能歧轻也不能歧重,该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同时,对于哪些干部该问责,哪些干部不该问责,都应该做到精准,既不能让下级无责的干部来顶罪和背锅,也不能让有责的干部“金蝉脱壳”,要以精准问责倒逼干部尽职尽责。
文/夏季伟
来源:红网
作者:夏季伟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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