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着愧疚的心情向组织写下这份检讨书,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沉痛的教训……”“我一定要记住这个沉痛的教训,今后一定加强学习……确保不再发生同样的错误,违反党纪党规。”两段内容相似的书面检讨,均出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社保局原副局长覃许峰之手,只是书写的时间不同。相似书面检讨的另一面,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未能从内心深处真正醒悟,不收敛、不收手的事实。(2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俗话说“猴跳三遍无人看,话说三遍淡如水。”事实上,文中的覃某两次“猴戏”,便活脱脱上演话说两遍就淡如水的尴尬一幕。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后,不但不如实向组织交代之前存在的问题,更未能吸取深刻教训,在处分影响期内依然顶风违纪,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企业给予的红包。在不同的地方跌倒两次,其缘何又再度走上违反党纪党规老路?值得深思。由此可见,悦耳的话语未必是真诚。
无疑,覃某的所作所为对所有监督部门、领导干部而言是一种提醒。别相信有了所谓的书面检查就是认识深刻,而放任跟踪监督;别以为写了检讨书就是万事大吉,逃过“一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不收手,终归会被扼腕。
当然,这一问题的发生,不排除覃某心存侥幸,忘记自己“确保不再违反纪律”的承诺;不排除其善于伪装,暗地里一直窥探以权谋私的机会;更不排除所在单位日常监督上存在的不足。覃某再次违反党纪党规,一则说明我们的个别部门监督力度不够。违纪者付出的代价太小,以至于一有机会便再次“重操旧业”;二则说明个别党员干部把“小节”“小事”认为无关紧要。未曾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节”失守便是“大节”不保的缺口,疏于监管则是“小错”酿成“大祸”的“帮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倘若面对错误熟视无睹,虚心写检查、坚决不改正,养痈遗患,不仅祸及自己,更会损害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威信,损害事业发展。当然,用“手电筒”照自己,用“手术刀”剜自身,并非易事。能否真心悔过,痛改前非,体现着人品,考验着党性,更是验证监督得力。别让党员干部因为个人、组织的自我放任自流,从而走上违纪违法之路。
无以猛药难以去疴,无以重典难以治乱。对此,需要不断创新、完善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横向监督,将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监督力量纳入到监督的体系中来,才能在“自我监督”表现乏力的时候,及时填补监督漏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将自律落实到制度层面,将监督检查落实到管理层面;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监督,形成自我约束、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四者合一,将制度之笼扎牢扎紧。
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固本培元思想的防线,才能稳住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才能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相信,只要把约束和爱护结合起来,就一定能够帮助干部了解缺点和不足,少些虚心写检查坚决不改正者。
文/鱼予
来源:红网
作者:鱼予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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