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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海松:让法治精神走入心灵深处
2015年全国“两会”系列专家短评
2015-03-05 15:25:37 字号: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傅莉娟)

  【新闻背景】
  
  《全国人大代表傅莉娟:法制宣传教育应尽快立法》
  
  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向大会提交《关于将〈法制(治)宣传教育法〉尽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议案,建议尽快制订《法制(治)宣传教育法》。傅莉娟代表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除了要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健全的法律执行监督制约机制,最基础、最关键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具备符合法治要求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法治理念。
  
  【专家解读】
  
  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蒋海松:让法治精神走入心灵深处
  
  蒋海松认为,法学界有句名言,“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法治宣传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能。但长期以来,普法只被视为表面文章,未能受到真正的重视。制订《法治宣传教育法》,有助于法治宣传的持续开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人心,将普法行动全面化、普及化、持续化,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可借助制订《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契机,推动法治宣传的全面规划和改革创新,改变照本宣科、冷面说教的原有形象,转变形式,灵活创新,除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之外,注重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灵活运用艺术化手段,创造并传播大批富有特色、百姓喜闻乐见的精品艺术,如法治故事、法律歌曲、法律漫画、法律影视、法律戏剧、法律幽默等,让法治精神插上艺术的翅膀走入千家万户。
  
  法治宣传的关键在于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宣传教育法》应明确领导责任,加强权力监督,用制度倒逼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注重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环节的配合,这样,法治宣传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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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蒋海松

编辑: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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