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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普法民歌,把法“唱”到群众心窝窝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唐盈 2020-12-03 1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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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老哎乡亲哎,哎嘿哎。听我话哎,我把法治哎来宣传……”12月1日晚,茶陵县枣市镇洞头村“村村响”大喇叭里,传出一阵歌声。这首由村民们自创、用当地传统民调演唱的歌曲,是该村“普法金曲”之一。(12月3日 《湖南日报》)

近年来,茶陵县枣市镇洞头村积极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结合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创作出《法律面前人平等》《法律知识要记牢》等众多普法民歌。这些歌曲大多简短,却浓缩了法律知识、法治理念,通俗易懂,好唱好记,在寓教于乐中,让群众学到法律知识、受到法治教育。

在不少农村地方,民歌这种艺术形式,因为通俗易懂,深受父老乡亲喜爱,一些农村群众之间的交流,也是用民歌的形式来表达。一些民歌的曲调激昂,传唱时声音能传播的较远,有时候这个山头的群众唱民歌,另外一个山头的群众也能听得清清楚楚。基层干部在普法宣传上,转变观念,求新、求变,结合当地实际,创作普法民歌,既便于农村群众传唱,也便于把法律知识唱到群众的心窝窝。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普法宣传,让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这对农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观念,大有益处。而要确保普法宣传的实效,千篇一律的说教,一本正经地说法律知识,在农村,未必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众所周知,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不高,年龄偏大,空洞的说教,即使他们个人愿意听,也很难记得住。如果一些群众听的时候都没有认真,记住那就更难了。

民歌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优美的旋律特别适合农村群众口口相传。普法民歌的横空出世,把一条条法律条文,变换成为群众传唱的一句句歌词,闲暇之余可以唱,劳动的时候也可以唱,高兴了可以唱,郁闷了也可以唱,想唱就唱,随时随地都可以唱,让深奥的法律条文,轻松走进群众的心坎上,被农村群众了解掌握,这样的创新方式,值得称道。

普法宣传,实效最为重要。地方相关部门根据农村群众的爱好习惯,创新地推出普法民歌,让法律知识挂在群众的嘴边,将普法活动融入到居民日常生活中,从而提高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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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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