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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错不是“松绑”,“庸政”必须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文君 编辑:唐盈 2019-01-22 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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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认为经济要上、反腐要让,有的把容错曲解为纪律‘松绑’、反腐‘减压’。”在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省委书记杜家毫指出当前一些人思想和行动上的误区,并强调,新时代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1月22日 湖南日报)

  一段时间以来,“激发干部积极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到中央专门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目的都是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价值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容错免责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否则没有底线的措施,让一切失误和责任,都可以得到豁免,只会让容错免责“变味”,则有损制度的初衷,有损政府公信力。诸如,有的干部滥竽充数;有的干部打着改革创新的幌子,盲目决策,谋取私利;有的干部失职渎职;有的干部违法违纪,却一味地把它当成逃避责任的“护身符”“挡箭牌”。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正确区分违法乱纪与开放改革中出现的失误。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改革者的积极性,鼓励干部为人民事业敢为天下先”。我们既要敢于问责惩治,又要善于免责激励,健全纠错机制“容错免责”与全面从严治党“失责必究”并不矛盾,关键是要严格区分犯错与违纪、主观无意与明知故犯、大胆改革与无视规矩的界限。既不能让探索改革的“领头羊”成为改革失误的“替罪羊”,也不能让一些假改革之名的乱作为、胡作为失于问责。

  因此,需要强调的是,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与容错免责并行,也要列出问责情形,紧盯“庸政”“懒政”“怠政”“恶政”,严肃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重大项目推进和重要工作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以确保政令畅通。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同时,还要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文/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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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君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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