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新时代乡村治理装上“导航仪”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雪营 编辑:司马清 2019-01-11 10:29:15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月10日 新华网)

  此次颁布实施的《条例》具有新时代的鲜明特色,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指引,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与1999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比,此次颁布实施的《条例》专门增加了两章内容,分别是第六章的“乡村治理”和第九章的“领导和保障”,体现了新时代的新要求,也是对新经验的新总结,是此次新修订《条例》的一大特色。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关系长远的系统工程,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是乡村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清新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蛋糕”。此次新修订的《条例》专门列出一章共四条关于乡村治理的内容,为新时代乡村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

  乡村治理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贯穿到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其他组织负责人,坚持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加强党在农村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乡村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进,从而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乡村治理就是要打造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自治体现了村民当家做主的要求,激发了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为乡村治理注入源源活水;法治回应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的要求,培树了村民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筑牢了堤坝;德治是实现法治的基础和支撑,通过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为乡村治理凝聚起更多正气。

  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大力建设美丽乡村,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让广大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乡村治理的航船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进,从而形成党组织领导下各类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亿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

  《条例》为新时代乡村治理装上了精准的“导航仪”。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到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从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到积极回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久久为功推进乡村治理,必将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文/郭雪营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雪营

编辑:司马清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9/01/11/480905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