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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网络黑V”势在必行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田德政 2018-08-19 2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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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随着警方对“网络大V”陈杰人所涉案件的深入调查,一个分工明确的家庭式犯罪团伙浮出水面。陈杰人负责指挥调度、管理渠道、起草文章;前妻负责财务管理;情人负责代理案件、收集爆料;弟弟负责接单、线下操作……陈杰人抓住一些人不愿“陷入舆论漩涡”、宁可“息事宁人”的心态,恶意炒作、操纵舆论,进而勒索钱财,把“新闻监督”做成了一门“大生意”。单次运作少则获利几万、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在“网络大V”陈杰人真面目被揭开之前,很多网友都被其刻意塑造的假象所蒙蔽,看到他高举“为民请命”的旗号,把自己打扮成“反腐斗士”,敢于向公权叫板的“勇士”,误以为他就是“陈青天”。可实际上,陈杰人利用这些精心包装的“头衔”,一边借助粉丝力量炒作网络负面舆情,一边藉此收费删帖、勒索钱财,牟取非法暴利,短短数年的时间,就捞取了数千万元的利益,简直令人发指。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亦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早在2013年9月6日,两高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司法解释。去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可见,依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不仅有法可依,亦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必由之路。

  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普及,网络化生存已经成为现实,线上与线下加速融合,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联系愈发紧密,难以彻底分割开来。网络与现实相比,有着更大的自由空间,加之信息不对称,可以更好地隐藏自己的真实一面,拿出一副完美的形象示人,这给部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按照自己的精心设计,打造成网友想象中的“大V”形象。

  久而久之,部分“网络大V”沉醉于粉丝的追捧下,迷失了自己的真实性,借助一呼百应的网络力量,干起炒作舆情、收钱删帖的勾当,将“网络监督”发展成效益可观的“生意”,为自己谋求巨额私利,甚至于消费粉丝、收割粉丝。显然,这些“网络大V”走偏了方向,已经堕落成“网络黑V”,他们的眼里根本没有所谓的正义、公平,只有赤裸裸的金钱利益,一切都标上了价格,对外公开兜售、交易。

  “网络黑V”捏造虚假信息,扰乱网络空间,扭曲网络舆论导向,诋毁社会价值,混淆公众视听,已成社会公害,应遵从法律和民意,依法予以打击治理。近年来,一批“网络黑V”纷纷遭到法律打击、惩戒,网络空间环境得以日益清朗,而陈杰人案件的破获,说明“网络黑V”并未完全消失,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利用“大V”身份左右网络民意,炒作网络舆情牟利。因此,监管部门不可放松警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心所向为指导,对破坏网络空间的“网络黑V”加强打击力度。

  文/江德斌

来源:红网

作者:江德斌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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