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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官不为”亮剑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孙金莲 编辑:司马清 2018-02-09 11: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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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东县纪委2017年重拳整治“为官不为”问题,重点对落实县域中心工作、在重要领域和审批服务工作中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问责38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7人,村干部18人。(综合三湘风纪网报道)

  “为官不为”指执掌一定“公权”的公职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职责的行为,这样的行为离间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透支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割裂了政策的初衷与执行的效果,削弱了政策的执行力,对政治生态极具伤害力。

  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不而敢为。“不能为”者乐于当因循守旧的“平庸官”,不谋事、不干事、不成事,像一只“陀螺”,抽一鞭子,转一阵子,习惯占个岗位“熬”,熬个资历,熬出世故,熬灭了激情;“不想为”者乐于当贪图安逸的“太平官”,纪律规矩挺在前的厉治背景之下,请吃不敢到、送礼不敢要,不捞“好处”也不办事,习惯以“拖”字诀虚与委蛇,出工不出力,敷衍塞责;“不敢为”者乐于当明哲保身的“圆滑官”,临事而怯,遇难面退,为求不出错,宁可不干事,习惯“踢皮球”“打太极”,只凑合“交差”,不认真“交卷”。“为官不为”的症结在于“官本位”,“初心”蒙尘,忘记“公仆”身份,无视群众冷暖,碌碌无为而致“事难办”、办不成事。群众对此切肤之痛、切齿之恨,他们说:不能为就不应“为官”,不想为就不可“为官”,不敢为就不配“为官”。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旗帜鲜明地对“为官不为”亮剑问责。

  要提高“群众监督”的力度。“为官”作为或不为,群众身在其中、心中有秤,应尊重群众的发言权,构建群众监督平台,设立线索举报奖励,并融合纪检监督“派驻”优势,盯紧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少数,以问题为导向,明查暗访、跟踪回访,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织密群众监督网络,让“为官”者明白:“不为”必举报,“举报”必被查,浓厚“不敢不为”的氛围。

  要提高“效能考评”的权重。落实年度绩效考核、述职述廉、人事考察、第三方机构评估等制度性安排,定好“尺子”,细化标准,量化指标,定性考核与定量考评相统一,一把尺子量到底;敢打“鞭子”,批评直面问题,意见一针见血,考出汗、评红脸,鞭子打到痛处;腾挪“位子”,以效能考评结果决定“位子”人选,位适其人,人事相宜,让“为官”者明白:“有为”才有位,“不为”必失位,传导“不敢不为”的压力。

  要提高“为官不为”的代价。把问题作为问责发力的“准量”,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见人见事,“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也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换不为之“官”,刹不为之“风”,立信于民,让“为官”者明白:廉必守,勤必为,“利剑”高悬,违者“自戕”,强化“不敢不为”的震慑。

  总之,打一场围剿“为官不为”的攻坚战,须得以“自我革命”的自信与自觉,涵养干净成事情怀,厚培执着卓越境界,以担当有为的新风荡涤“为官不为”的暮气,激发出善作善成的蓬勃朝气和活力。

  文/孙金莲

来源:红网

作者:孙金莲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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