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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不妨借鉴“火炉法则”

来源:红网 作者:周云 编辑:张兴诚 2017-12-07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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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纪委公布数据,今年来,清退违规享受低保人员18947人,其中,公职人员家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636人,追缴国家公职人员家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230余万元。(11月28日央视新闻)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可以说,“微腐败”,“微”在基层,“危”在民心,治理不好就会变成“大祸害”。

  如何解决群众身边腐败,我们不妨借鉴社会管理学中的“火炉法则”:把烧得红红的“火炉”放在那里,它本身不会主动烫人,但只要有人敢于触摸,它就必烫无疑,不会顾及触摸者的身份地位,谁摸烫谁。

  一是恪守“零容忍”惩处。“火炉”烧得通红,但凡敢于伸手触摸者必被灼伤,绝无例外。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也应恪守“零容忍”惩处。只要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和腐败的人,冒头即打,一律惩处。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法外施恩”。二是坚持“无禁区”查处。“火炉”放在那里,无论谁触碰都会被灼伤。借鉴“火炉法则”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就必须在执行制度上坚持“无禁区”。从政府官员到一般干部,从企业老板到平头百姓,谁违犯纪律都应当受罚,不能搞亲疏有别,内外有别的选择性执法。三是保持“长震慑”警示。“火炉”产生警示作用的根源在于温度,在于烫过之后的切肤之痛,要保持“火炉”始终烫人的温度,就要时时鼓风,不断地添柴。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也要时时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要通过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用“被烫者”的“切肤之痛”,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手莫伸,伸手必被‘烫’”的道理,逐步形成对腐败的警惕、对纪律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

  反腐要涉险滩,更要下基层。治理群众身边腐败的力度与成效,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上强下弱、上重下轻、力度递减的问题,不妨运用“火炉法则”思维,想出更多实招硬招,把隐藏着的“蝇贪”都揪出来,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实实在在地增强其获得感。

  文/周云

来源:红网

作者:周云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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