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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微腐败”须“牛刀杀鸡”

来源:红网 作者:彭淼 编辑:易木 2017-11-30 15: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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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然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更多的是表现在基层干部的“微腐败”现象上,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关键是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所谓“微”即为“小”,“微腐败”就是“小腐败”,一般是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是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微权力”,采取“无中生有”“偷梁换柱”“伪造证书”“相互串通”“两本账”等手段和途径,对各项惠民资金“雁过拔毛”,像蚂蚁一样蚕食群众的“奶酪”。

  小病不治成大病,小害不除酿大灾。这不,据报道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安徽省淮北市“巨贪村官”刘大伟,落马后全村10个村民小组拉起横幅、敲锣打鼓、放鞭炮燃烟花庆祝,这足以说明“蝇贪”之害猛于虎。“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虽“微”,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最直接感受的党风、政风,啃噬的是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挥霍的却是公道人心、群众对党的信任。惩治“微腐败”,不能因其小而不为,就应要“牛刀杀鸡”,重典治理,形成震慑,防微杜渐,以绝其患。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惩治这一手必须抓紧抓好。因此,对于“微腐败”我们决不能手软,必须用“牛刀”斩断“微腐败”的根,只有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才能形成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滋生蔓延的强势。众所周知,基层干部不仅是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的执行者,更是我们执政党形象、政府公信力的直接代表。基层干部的作风,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惩治“微腐败”必须要“牛刀杀鸡”。

  党的十九大报告吹响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反腐“进军令”。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牛刀杀鸡”的成效逐渐显现。惩治“微腐败”只有挺纪在前,高悬“牛刀”,才能抓早抓小,杜绝“微权力”寻租,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狠劲,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坚持“牛刀杀鸡”,用“牛刀”斩断“微腐败”的根,切碎“蝇贪”的黄粱梦,坚持紧盯风险点,建章立制,久久为功,严惩“雁过拔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增强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也只有以“牛刀杀鸡”的态度、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燕子垒窝的韧劲惩治“微腐败”,才能让基层风清气正、海晏河清。

  文/彭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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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淼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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