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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者需聆听群众的“好声音”

来源:红网 作者:刘厚廷 编辑:易木 2017-09-04 1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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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之《大智立法》播出后,笔者发现“国家立法”这个“神秘”的、跟大多数人“没关系”的事似乎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本来感觉立法应该在人民大会堂,离我们很远,如今却“走下神坛接地气”了。

  立法是关乎全民的大事,指国家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其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法者的工作往往就是把现实存在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规范上升为国家法律。马克思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因而,立法不应只是立法机构、立法者的“一言堂”,而需有“百家争鸣”的氛围。立法者需聆听群众的“好声音”,才能更加贴合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不仅限于有没有,而更在意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群众有难法有所盼,才能使我们对未来的法治建设充满信心。近几年全国各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正是在党组织的带领下,立法者聆听群众“好声音”的有力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七进”强化了对群众的普法工作,然而在向群众宣传法律的同时,也要主动收集群众对法律的不同看法。普通群众能在法律的制定修改上讲几句话,就更有主人翁意识。这辆国家立法机关和群众之间的“直通车”,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

  法要“取之于民”才能“立”得住。立法者对民意不仅需要倾听,还要善听。通过对网民的意见、群众的来信、专家和社会公众的建议等的收集,有了对民意众智的了解,立法者就能于千差万别的利益诉求中寻求平衡、“提取公因式”、求得“最大公约数”,打造出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正义。

  事关人民群众权益的事绝非小事,立法者要让普通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价值和人文温暖。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只有一部部应群众期盼而生、真正站稳“群众立场”的法律,才能为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奠定坚实保障,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

  文/刘厚廷

来源:红网

作者:刘厚廷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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