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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问责“板子”要有“四个度”

来源:红网 作者:何浩民 编辑:易木 2017-08-18 0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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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把问责的板子打准打实?湖南省长沙市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根据每年工作重点更新细化责任清单,突出问责针对性;推行“一案双查”、纪责同查,增强问责准确性;问责案例上提一级严格审核,防止问责随意性。(8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担当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对履行责任不力、存在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问责,是管理干部的必要措施,其目的就是要时刻把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打响一个,警示一片,形成威慑力、督促力,给干部以鞭策。笔者认为,打好问责的板子要有 “四个度”。

  提高“精度”,把问责的板子打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为问责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对于干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行为,该不该问责、谁该被问责、怎样来问责、问责到何种程度,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严格区分,准确研判,既查清责任事实,合理区分责任追究的界限,又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区别不同情况,以“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精神,瞄准“靶子”,有的放矢。

  突出“硬度”,把问责的板子打实。现实中,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因为“不忍心”“怕影响”“顾形象”不敢动真碰硬,致使问责流于形式。问责一旦不能落到实处,不痛不痒,就会给类似情况提供了一个参考的“软标杆”,不仅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等行为起不到警示作用,反而造成“破窗效应”,只有保持动真破虚的“硬度”,“动真格”“零容忍”,坚持标准不变、要求不减,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让利剑生威。

  确保“密度”,把问责的板子打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实践。与其他处理措施相比,问责的严重程度相对要低些,但绝不是“可问责可不问责”,现实经验告诉我们,“大问题”往往是从“小问题”发展而来的,对干部进行问责,目的就是通过抓早抓小,遏制问题积累和恶化,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效果,这就要求问责必须紧盯“小事小节”,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坚持“恒度”,把问责的板子打长。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责任使命永远在肩上,问责既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然已经出台,就决不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必须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问责,真正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领导干部头上一把高悬、常悬的板子,时刻敦促切实扛起责任担子,认真尽职履责。

  对领导干部而言,有责就要担当,失责必受追究,对失责干部进行问责,不仅要把板子打到点上,打到痛处,还必须坚持有错必打,抓细抓长,只有这样才能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倒逼干部责任落实。

  文/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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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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