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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三不收”原则变成“三步倒”毒药

来源:红网 作者:杨琦 编辑:许敏 2017-06-21 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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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纪检监察报》报道,日前,河南省安阳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卢铭旗“颇有原则”地给自己定下“三不收”规矩:关系不好的不收、信不过的不收、家庭困难的不收。最终不但“三不收”的相对规矩没守住,反而因受贿受到“双开”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卢铭旗回忆,其立场的转变始于一个500元红包。看似不过几百元的小红包,却成了撬开其贪欲之门的“钥匙”。在“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下,理想信念开始动摇,党性原则渐渐松动,廉洁意识慢慢淡化,从最初坚持“三不收”相对“原则”小贪小占,到最后毫无原则、来者不拒、大收特收,为填满欲壑不惜越底线,闯红线,碰“高压线”,上演了一出从“英模老兵”到“阶下囚徒”的戏谑蜕变戏码。

  纵观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贪腐分子,坚持“二不”原则的海南省澄迈县委原副书记卢勇,信奉“五不”原则的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推崇“三不收”原则的黑龙江省绥棱县委原书记李刚,诸如此类,贪官自定收钱与否的“潜规则”,乍看起来,貌似在受贿索贿问题上还稍知轻重、有底线,并非全然不顾数额大小、送钱者是谁、送钱企图何在都统统“笑纳”的吸金“无底洞”。实际上,贪腐分子从最初强烈坚持原则的“一概不收”,转为底线松动、半推半就的“有选择性的收”,到最后底线原则崩塌后疯狂的“照单全收”,服下的却是违法破纪“三步倒”慢性毒药。

  透过现象看本质,所谓的“三不收”自定义“潜规则”,不过是贪腐分子为降低被举报风险,而给自己违法破纪真面目寻找的一块“蒙面巾”。由于其只收熟人和办成事之人,客观上形成了利益勾连下达成攻守同盟而难以被察觉的高度隐秘性,有时不但能暂时迷惑组织和人民,甚至能博取清正廉洁的美誉。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任何妄图将受贿“原则”构筑成相对隐蔽的“安全屋”,在组织面前当“两面人”的贪腐分子,在法纪“放大镜”的审视下,想靠受贿“原则”顺利通过法纪审查关,不过是自欺欺人。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政治可靠性永远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要避免陷入“三不收”到“三步倒”的陷阱,就要夯实纪律规矩意识,在内心深处树牢思想不放松、作风不放纵、行为不放任的自律信条,始终保持定力,谨防思想跑冒滴漏,权力破笼越界。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惩防并举,既要强化查处问责,挥好纪律“鞭子”,用活“惩”的手段,又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拍响谈话提醒“惊堂木”,做好“防”的文章。

  党的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具体抓手,是党的生命线。“三不收”既不是躲避监督摄像头的“遮羞布”,也不是降低受贿事实被发现风险的“护身符”,更不是掩盖官员违法乱纪事实的“保护伞”。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严守法纪才能防止“三不收”异化成“三步倒”慢性毒药,避免让手中权力缺了“精神钙”,得了“软骨病”,最后当了“阶下囚”。

  文/杨琦

来源:红网

作者:杨琦

编辑: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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