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何军田:推行审批登记备案 倒逼行政效能提升

来源:红网 作者:何军田 编辑:许敏 2016-12-07 16:30:02
时刻新闻
—分享—

  近年来,桃江县紧紧围绕“135”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交通、园区、城镇、产业和改善民生五项重点工作,每年启动和建成的重点项目100个以上。但每年在项目报建方面耗费的时间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从2015年开始,桃江县委、县政府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实施重点项目行政效能登记备案制度,对全县交通、园区、产业、城镇建设和民生实事五项重点工作,需要进行行政许可或提供其他政务服务的重点项目,分别由县优办、县政务中心进行行政效能登记备案,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限时办结,倒逼行政效能提升。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县136个重点项目除10个因上级或业主方规划调整不能实施外,已办结86个,行政审批总时限较总承诺时限提速50%以上,办结总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84%。

  一、问题导向,制度设计“零盲区”

  坚持把完善制度作为实施行政效能登记备案的首要任务。针对过去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报建手续复杂、收费标准不统一、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建立健全了登记备案事项、并联审批等制度,确保了重点项目及时动工建设。一是科学设计登记备案事项。制定了《桃江县2015年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办结登记表》,对审批或服务事项从受理、办结、证照领取时间和项目名称、申报人、受理人、交办件人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时间精确到小时,登记表格一式两份,由申请人、受理人确认后签字背书,确保了行政审批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不断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完善出台了《桃江县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票制收费操作办法》,认真实行建设项目“一口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一票收费、联合验收、限时办结”机制,分类制定涉及部门、要求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告知书,实现了报建手续办理环环相扣、行政审批流程一目了然。如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所有报建手续总时限仅11天,比总承诺期限50天提速78%。三是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按照精简效能、方便快捷的原则,要求部门尽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实施登记备案以来,县水务、物价、文广新等7个部门共7项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实行即来即办,县发改部门将立项审批、招投标备案事项“合二为一”,县财评中心根据投资项目大小,最短评审时间为2个工作日,最长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有效解决了办事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

  二、全面梳理,项目覆盖“零遗漏”

  坚持把项目审批服务全覆盖作为实施行政效能登记备案的重要抓手。一是明确登记备案项目。明确全县交通、园区、产业城镇和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中150个重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登记备案范围。并对每一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核实,梳理出需要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项目共136个,其中非入园类项目116个,入园类项目20个。同时,要求各重点项目牵头单位细化各项目所需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倒排工期,明确办理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及时间节点要求,办事前报县优办、县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备案。二是明确登记备案方式。备案分两种形式,需要到县内各行政职能部门、二级机构和归口管理未脱钩的中介机构,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分别由县政务中心和县优办从受理到办结所用时间进行全程登记备案;需要到市级及以上审批的,由牵头行政职能部门全程代办。三是明确登记备案部门。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效能登记综合窗口,将所有涉及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的县发改、环保等15个职能部门确定为登记部门,先由各部门自行登记,再汇总到综合窗口联合审批,杜绝工作扯皮、审批脱节的问题。

  三、把握关键,自由裁量“零尺度”

  坚持把提高审批效率作为实施行政效能登记备案的最终目的。出台了《桃江县2015年全县重点项目行政效能登记备案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审批方式,行政审批进度明显加快。一是审批时限“零拖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在今年全面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政务服务事项122项、取消收费项目44项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单个职能部门县级层面审批时间一律不超过7个工作日。各行政职能部门承诺入园类项目审批总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非入园类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同时,认真分析比对县政务中心、县优办登记的已办结审批事项大数据库,从海量信息中寻找出规律,优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2015年,全县116个非入园类重点项目报建总时限未超过30个工作日,较承诺时间提速50 %、总法定时限提速84%;20个入园类重点项目报建总时限未超过15个工作日,较承诺时间提速75 %、总法定时限提速92%。二是并联审批“一刀切”。能实行并联审批的项目,一律实行并联审批。按照“提前介入、统一踏勘、协调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确定每周星期二为联合踏勘日,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审批、限时办结,重点项目可根据建设进度需求随时进行联合踏勘。对需要上门踏勘的项目,原则上一次性上门,现场作出结论;对需要部门领导审批的,在3个工作日内分头报批,并联审批到位。实施并联审批以来,共组织联合踏勘83宗,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三是收费标准“一把尺”。严格执行“一票制”收费,全面公开收费标准,任何执收部门无权擅自提高,也无权减免。今年,所有窗口单位26项收费均在审批登记备案表格上予以明确并对外公布,项目报建方收费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核发前、施工方收费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经综合窗口核算、各单位验证后,由财政窗口开出缴款通知书,建设方或施工方到收费窗口一次性缴费,彻底解决了以往多头交费、人情收费、擅自减免等问题。

  四、严格督查,责任追究“零容忍”

  坚持把督查问责作为实施行政效能登记备案的重要保障。一是实行跟踪督办。充分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投诉电话、网络、媒体及现场接受举报等方式,严格实行定岗、定责、定时制,对办事人员办理时间是否超时、操作是否违规、收费是否合理等进行实时监察,对承办件在承诺期满前自动提醒,超过期限予以黄牌警告,黄牌警告发出后予以红牌追责,信息直达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同时,建立电子台账,由综合窗口督促各单位按时上报办结数据,做到原始台帐完备,汇总台帐及时,县督查局不定期对台帐登记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进督促整改。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在县政务中心各服务窗口增设政务服务评议器,让群众对部门和干部行政行为进行评议监督,形成倒逼机制,对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干部庸、懒、散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去年来,所有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无一例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投诉,群众满意率达99.7%。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县委、县政府将行政审批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各单位年终排名。县优办、县督查局不定期、不打招呼对行政审批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整改和查处办理拖延、推诿扯皮、登记不实等违纪违规问题。2015年,共组织现场督查 10余次,发出通报10期,切实规范约束干部行政权力使用。

  (作者系桃江县人民政府县长,文章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月刊《研究与决策》2016年第8期。)

来源:红网

作者:何军田

编辑:许敏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6/12/07/415730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