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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 邝奕轩:长株潭两型社会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胜 邝奕轩 编辑:司马清 2016-04-22 19: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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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变暖与能源枯竭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问题和国际社会力图解决的问题,代表着全人类的共同理想和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任何国家都无法置之度外的共同使命。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无疑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领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两型”农业发展成为中国农业发展转型的战略方向。
  
  一、我国两型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两型”农业是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的新型现代农业体系。“两型”农业建设是以农业生产功能为主导,兼顾资源节约功能与环境友好功能两翼,进而实现最大限度的节约农业生产要素和最大限度的降低农业生产的外部性负效应的双重目标的农业收益帕累托最优。当前,我国经济进入经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的“新常态”,新常态下我国“两型”农业发展更有客观的社会基础和现实诉求。
  
  (一)发展“两型”农业是应对农业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要求
  
  我国人均农业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淡水资源、人均国土面积、人均耕地面积和人均森林面积等四种关键农业资源分别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3%、36%、40%和26%,与此同时,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我国化肥年施用量占了世界化肥年施用总量的30%,农药单位面积施用量相比发达国家施用水平高出50%,每年约有50万吨农膜残留于土壤中。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危机,我国务必着力突破资源环境的约束,要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建立“两型”导向的新的农业发展方式,构建起“低投入、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出”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进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两型”农业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两型社会”建设是直接应对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环境恶化和资源紧张等现实问题的发展模式。“两型社会”是全新的经济社会形态,要求从发展方式、生产、生活方式及理念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刻的变革,而农业现代化是新常态下中国现代化的短板,因此,加快发展“两型”农业,事关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的成效,将实现中国农业发展由扩大生产规模为主的量的要求向质与量双重要求、资源投入为主向低碳生态和传统农业的单功能向现代农业的多功能的三重战略转变,有助于补齐“两型”社会建设的补齐短板。
  
  (三)发展“两型”农业是中国农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新取向
  
  “两型农业”是对近30年来相继提出的低碳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集约农业、精准农业的总体性概括,是比低碳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具有更强包容性的农业。“两型农业”会扬弃“石化农业”的糟粕但不会否定“石化农业”,会重拾传统农业的精华但不会回归传统农业,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和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要求,进行技术、制度和组织再创新,使农业现代化实现螺旋式的上升。发展“两型”农业,有助于推动我国农业走生态能自我维持、资源能循环利用、经济能获得较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走农业生产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道路,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道路。由此,“两型”农业作为新型农业业态,作用日益凸显。
  
  二、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农业的实践探索
  
  湖南长株潭城市群自然资源禀赋相对较差,人口占全省19.59%,人均耕地资源仅为0.045公顷/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在湖南省四大区域板块中,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农业技术水平高,机械化程度和电力化系数最高,分别达到了12.13千瓦/公顷和0.38万千瓦时/公顷,农业经济保持最高的增长水平,人均农业GDP和粮食单产水平分别达到了11558.12万元/人和6710.96公斤/公顷。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根据经济总量大、区域发展水平高、科技集度强、区域消费市场容量大、农业生产基础好、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等农业资源量少的区域特征,将“两型”农业发展定位为高科技农业产业化基地、外向型农业基地和湖南农产品加工基地,发展重点是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借助大型工商企业和产、学、研相结合等发展模式,发展高附加值高、高科技含量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将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打造成湖南农产品加工的龙头,重点发展高档次、高品位的粮食、苗木花卉、蔬菜、畜禽产品等农产品,将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打造成湖南外向型农业的桥头堡。
  
  (一)高起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发展面向市场,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集中发展规模化的特色养殖、种植,培育国内外高知名度的品牌。以长沙市为例,长沙市全力打造“两型”农业载体,一是积极创新、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将试验区打造成农业创新转型发展的先行区和现代农业文明的样本区,构建国际化现代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二是精心打造花卉苗木产业经济区,依托百里花卉苗木走廊,对接国内、国际市场,着力培育现代花卉苗木产业基地和龙头实体,促进花卉苗木的集约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力争建成中部最大的花卉苗木、珍稀树种繁育生产基地和全国有影响力的苗木花卉生产中心、研发中心和交易物流中心;三是全面启动长沙现代农业物流中心建设,积极打造集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冷藏保鲜、仓储运输、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大型物流中心,形成辐射全国、接轨世界的现代农业物流网络和信息平台。同时,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立足省、区域农业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各市现代农业专项工程建设内容,重点包装了一批建设起点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具有长远发展前景的重大农业项目,并以找大引强、提升项目质量效益为目标,积极面向国际国内、面向国企民企、面向农业和非农产业领域,引进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企业、大集团。
  
  (二)着力构建“两型”农业生产体系
  
  1.推进农业安全化生产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把推行农业标准化作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关键措施来抓。第一,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深入实施“沃土工程”,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加强“两型”农业生产投入品供应体系建设,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改善农业投入方式,减少投入量;鼓励施用有机肥料,鼓励并推广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推动沼气开发利用和秸杆等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逐步实现从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农业生产到农产品加工整个过程清洁化、无害化。第二,加快农业“三品”认证步伐,推进农业安全化生产。政府成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工作机构,并制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申请认证企业的人员培训、现场检查和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政府将发展“三品”纳入对各区、县(市)农业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三品”认证,并通过认证到期产品的复查换证、“三品”抽检和年检、“三品”标识使用监督等方式做好认证后的监管工作。第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政府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健全监测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对粮、油、奶等食品实行每两个月一次的定期抽检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和退出制度以及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发布制度。第四,增强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对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清理和登记造册,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开展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产品执法监管。
  
  2.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第一,坚持底线思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征收和占用农村土地的门槛,加强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和破坏林地的行为;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控制用地规模,确保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林地保有量。第二,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从财政、投资、土地、产业、人口、环境和绩效考核等方面,推动按主体功能分区合理安排生产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土地流转向能人大户集中、农村居民向农村社区集中。第三,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以政府为主导、农户为主体,通过市场运作,强化监督,开展城乡环境同治,推广乡村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户分类减量、村主导消化、镇监管支持、县以奖代投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省柴节煤炉灶应用;加强农村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抓好污染物排放整治,全面规划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畜禽养殖行为,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试养区,重点在大中型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净化工程,在生活集中区配套建设污水净化工程,加强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控制;积极推进湘江、浏阳河、捞刀河等河流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生态绿色家园共建和乡村清洁工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第四,强力推进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坚持清理与拆除相结合、建设与提质相结合、疏导与规范相结合,对城乡结合部进行环境整治,提升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品质。
  
  3.鼓励探索“两型”农业模式
  
  政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跳出传统的农业发展思路,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都市农业、休闲农业等多种发展形态,充分发挥农业环境调节、文化体验、生态支撑等功能。如长沙市在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以及长沙主城周边郊区农村,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生态农家乐、生态农业园区等多形式的生态农业。株洲市大力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如炎陵县、茶陵县的生态型特色农业,醴陵市的“猪沼果”、“猪沼菜”、“猪沼粮”、“猪沼鱼”、“猪沼茶”等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湘潭市积极推广规模、生态、安全养殖模式,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打造绿色湘潭。
  
  (三)大力实施科技兴农战略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加快实现资源依赖向科技型支撑转变,重点推广低成本、适合本地需要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两型”农业发展的技术推广和服务水平;以打造农产品品牌为取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为核心,推进生物技术的研发、推广与应用,同时优化自然资源禀赋与农业技术配置,提升具有本地特色的传统农、畜产品的数量和品质,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精量播种技术,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支持节水节地节药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农村生活消费绿色技术等“两型”适应技术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因地制宜地施行喷灌、滴灌、排灌、畦灌,提高田间水的利用率;支持龙头企业、经营性服务机构为农户提供发展“两型”农业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搭建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平台。
  
  (四)积极培育新型农民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通过政策鼓励、舆论引导、教育投入等多种措施培训农业人才以适应“两型”农业发展的要求。一是完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领导体制。各地结合当地资源优势、经济结构、产业发展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与农村实用人才结对联系制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模式。二是健全教育培训体系。一方面,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教育信息化和师资力量建设,继续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权益,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市、县、乡镇、村四级教育培训服务体系,整合优化农村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加强乡镇、村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形成了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科技支撑、农民自主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机制。如长沙市组织实施了“两型”农业人才支撑“三个一”重大人才工程,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农村经纪人。三是完善人才选拔和激励机制。将优秀的农村人才选配到村级领导班子,在科技开发、生产经营和社会服务中取得重大效益的农村优秀人才给予重奖;对推进农业发展转型、促进农村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给予各种荣誉称号,坚持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制度。四是构建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平台。制定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统一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结合农村产业特点,对农村实用人才情况进行定期普查,按照粮油种植大户、畜禽养殖大户、水产养殖大户、瓜果蔬菜栽培大户、花卉苗木蚕桑种植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民经济人等类别,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构建人才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五)加快组织制度创新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抓住国家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契机,建立、健全与发展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加快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提供强力支撑。一是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支持建立村、镇、县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保障机制,规范和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一步增强农业适应市场的能力。二是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推进“三权”抵押融资,以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建立城乡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流通平台。三是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配套政策。四是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探索涉农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建立农业风险防控体系,构建财政支撑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支农助农扶农长效机制。如长沙市成立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持重大农业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融资担保,并设立农业风险补偿基金,帮助农业经营者提高抗击重大灾害、动植物疫病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农业发展的成效
  
  在中央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撑下,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抢抓机遇,创新思路,加大投入,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探索与实践,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产业结构转型步伐加快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速。长沙市传统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优质水稻、花卉苗木、优质茶叶、优质水产四大百里产业走廊基本建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水稻播种面积的80.5%;新增4个万亩以上蔬菜示范片、2.77万亩专业蔬菜基地,创建165个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386个,比上年增长33.4%,入社农户10.09万户;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50万亩,其中耕地150万亩,土地流转率达30%。株洲市创建12个超级稻万亩示范片、60个千亩示范片、301个百亩示范片,样板示范总面积达36.9万亩,全市超级稻示范推广面积达到148.8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比重为39%;建设68个市级标准化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完成220万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38家,相比2008年增长了28倍,家庭农场发展73家;土地流转步伐进一步加快,流转耕地83.2万亩,耕地流转率达37.5%;生猪规模化养殖达到68%。湘潭市超级稻推广面积达到72.72万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23.2%;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达3.5万亩,实现蔬菜产量151.2万吨,蔬菜自给率提升至62%;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100家,家庭农场达到210家;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9.1万亩,流转率达到40.3%。
  
  (二)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突破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产业融合进程日益加快。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5747家,其中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59家,2014年,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1300亿元;全市休闲农业和家庭农庄规模不断壮大,各类农家乐、休闲农庄达到1712家,其中规模以上休闲农庄369家,吸纳就业人员13.5万人,带动农民增收18.6万人,休闲农业接待人数1718.9万人次,实现休闲农业综合经营收入31.27亿元,同比增长10%。2014年,株洲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750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25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7家,加工企业建立433万亩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43.3万户农户,完成加工值301.6亿元,同比增长14.2%;新增52个“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大多数农业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产品品牌总数居全省前列;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264亿元,利润11亿元;休闲农业发展到301家,其中国家五星级农庄3家,省级星级农庄16家,省、市级星级农庄48家,接待游客340万人次。湘潭市在2014年发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78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5家,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616亿元,同比增长25.9%,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由2013年的2.2:1提高到2.4:1,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全市认定157个无公害农产品,76个绿色食品,认证36家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全市已初步形成农家乐、休闲农庄、现代农业园等三个层次的休闲农业格局,各类休闲企业、农家乐4000余家,接待人数1000万人次。
  
  (三)科技支农成效显著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长沙市借助农业科技入户、科技助农直通车和“双百”星火科技富农工程的实施,全市共推广农业新技术8项,优质农作物新品种10个,应用面积127万亩;完成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148万亩次,开展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控3154万亩次,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33万亩次;农机总动力达562万千瓦,同比增加4%,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5%。[23]株洲市农业科技推广进一步加速,农业科技入户率达8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1%;全市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40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110万亩;农机总动力达295万千瓦,同比增加6.2%,绝对亩平装备量在省内名列前茅,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4%。湘潭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为75%;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50万亩,全面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配置频振式杀虫灯、防虫网、诱蚜黄板,全市蔬菜农残合格率维持在99%以上;全市拥有农机总动力276.84万千瓦,同比增长5.1%,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0.6%,水稻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69.3%。
  
  (四)农户增收能力提升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农户收入增长显著,民生福祉得到显著改善。统计数据表明,当前,长沙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713元,同比增长12.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586元,比上年增长14.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0%。株洲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908元,比上年增长17.6%,增速高于城镇6.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36:1缩小至2.22:1,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四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476元,比上年增长10.7%。湘潭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673元,比上年增长11.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807128元,比上年增长34.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8%,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8:1缩小至1.95:1。
  
  四、湖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农业发展的启示
  
  “两型”农业改变了以往靠增加大量资本投入并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来提高农产品产量的做法,自觉利用大自然内在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养分循环,协调作物、动植物、土壤和其他生物形成的相互作用,使农业资源不断再生利用,以保护土地、作物和环境的健康发展,发展“两型”农业是实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良性发展之路。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作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立足现实,紧紧围绕率先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建设目标,坚持“两型”引领、创新驱动、分类指导、配套推进,加快推进了“两型”农业发展,其相关经验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政府有效的支持和保护政策是“两型”农业发展的前提
  
  农业结构调整实质是农业生产要素重新配置的过程。当前农业结构调整表现为典型的“转型”特征,应将制度作为决定农业结构的内生变量,政府要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制度创新提供概念框架,从制度上为产业发展和扩张提供生产要素流动性的保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的发展与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一方面,政府应在现有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基础上,尽快完善支农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农业直补力度和预算支出力度,构建良性、高效的发展“两型”农业的投入机制和体系,加快构建符合世贸规则的“两型”农业发展保护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部门利益冲突、堵住各自为政的浪费,从管理转变为服务,站在农民的立场上想问题,为农民代言。在中国现行体制下,政府拨付的支农资金被许多部门分头掌管使用,当地政府以及向上级财政争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散在农业、林业、水利、发改局、财政局等许多部门,当前应给予、发挥县一级政府整合资源的权利和能力,优化本就相对稀缺的涉农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多元化的合作是实现“两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长期以来,家庭小农经济分散经营,在市场谈判中承担了高昂的交易费用,并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农村经济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分散的、小型的家庭土地承包权在市场经济交易中的交易成本不断的增加,交易成本促使产权所有人改变产权结构,推动了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结果就是个体农户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产权的重新组合,促成了共有产权的形成,通过共有产权获得了更大收益。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两型”农业发展得益于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合作,推进了农业发展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激发了农业发展活力,提高了农业效益。以此为借鉴,应因地制宜,鼓励和扶持发展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现代经营主体,鼓励农民独立自主、自下而上地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技术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其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产品营销等服务,促进其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联合发展,形成真正的互助合作共赢的机制。
  
  (三)现代要素的注入是“两型”农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林毅夫(1992)认为农业的进一步增长取决于物质资本的投资和技术变迁,现代要素投入、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对农业生产具有显著正效应。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完善财政、金融、农业保险和产业等政策措施,有效引导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国际资本投入农业领域,拓展农业投入渠道,为“两型”农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还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快了农业的绿色化、精细化步伐。因此,资本和技术成为影响“两型”农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应加大政府财政支出,充分、有效供给农村公共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为补充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加大政府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业企业、农户投入资金开发其所需的实用先进技术;应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农业科研与推广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提高农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转化能力。同时,应结合“两型”农业发展现实和需要,推进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积极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的农业劳动者,以有效保证“两型”农业发展的人才供给。
  
  (四)建立保护农民权益的长效机制是“两型”农业发展的根本
  
  促进农增收始终是农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长期以来,在农业发展进程中,受农业比较效益持续偏低等因素影响,农民增收压力越来越大,农民又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其利益相对易受到显性或隐性伤害,与此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相对滞后,农民需求与现实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必须加快有关农民福利的制度变迁,改善制度环境,推动实现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基础上的新的制度均衡。而制度的公共品性质决定了政府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政府要担当制度供给者的角色,提供政策、法律层面上的制度维护。这就要求政府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转移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本,健全并强化农民利益获得和保护机制,多途径拓展发展农民的利益,维护农民土地等财产性收利益,保障农民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加强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基础设施,努力化解农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环境需求与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滞后的矛盾。
  
  (本文首发于《江西社会科学》2016年3期,原标题为《“两型社会”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基于长株潭实证分析》)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胜 邝奕轩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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