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的标杆和规的戒尺

来源:红网 作者:沈忠泰 编辑:程赛 2015-11-05 09:36:05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立德与立规,分别明确了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进一步为党员树立了行为坐标。一方面,对党员干部德的要求无疑要比普通人更高,作为共产党员不但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追求思想上的高度,而且要在行为上做出表率,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严以修身,时刻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另一方面,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因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党纪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如果降格以求,把党员混同于普通人,以守法为准则,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沦为一句空话。
  
  历史早已警示我们,城堡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秦王朝在统一六国后建立了强大的帝国,然而统治者骄奢淫逸,贪官污吏横行,使民众离心离德,二世即宣告灭亡。苏共在取得国家政权后,高级官员放纵欲望享受特权,党员干部明目张胆腐败,严重伤害了苏联人民的心,最终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一旦失德失纪,个人欲望就会如野草般疯长,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失去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后果将不堪设想。
  
  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现实要求。德与纪,一个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一个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一正一反、一高一低,共同构成了党员区别于普通人的行为坐标,二者不可偏废。德之不修,行之不远;没有严格执纪,德亦难行。只有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组织和个人才能自觉增强守纪意识,做到不触雷、不踩线,认清航向、行稳致远。
  
  在全党营造良好的法纪环境和道德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至关重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严格遵守德治礼序和党纪国法的基础上,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自觉做守纪和崇德的示范者和引领者,让法治与德治真正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文/沈忠泰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来源:红网

作者:沈忠泰

编辑:程赛

本文为论道湖南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dhn.rednet.cn/c/2015/11/05/383163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论道湖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