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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及政策建议

来源:红网 作者:肖玲玲 编辑:宋飞 2015-01-28 14: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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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四化两型”战略的深入推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了持续健康发展时期,如何在经济下行中稳定增长,在转型升级中砥砺奋进,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与此同时,跨省流动人口回流“返湘不返乡”,省内流动人口逐年增长,主要聚集在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本文主要指非公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企业),其计生服务管理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道难题。
  
  为了深入研究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现状,剖析醴陵等地在非公企业设立计生服务机构的做法和经验,破解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难题。2013年6月—9月,省人口计生委和省工商联成立联合课题组,开展相关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人口流动和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现状
  
  课题组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市召开企业负责人、计生工作人员和育龄妇女座谈会十余场,发放企业问卷280份,育龄人员问卷8200余份,对我省非公企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现状和特征有了初步了解,具体如下。
  
  1.非公企业是吸纳省内流动人口的主力军,理应成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点。近年来,我省省内人口流动和非公经济用工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一是从总量分析,省内流动人口主要聚集在非公经济。据省统计局统计,2011年全省非公经济用工2050.24万人,占全社会用工的87.8%,以我们调查掌握的比例,流动人口占比55%左右(包括县内流动人口和外省流入人口),非公企业中流动人口总量在1200万人以上;2012年底,我省全员人口库省内流动人口个案为380万人,如果加上县内跨乡流动人口,总量为700万左右。二是从增量分析,新增流动人口主要被非公企业接纳。我省每年新增的省内流动人口以跨省回流人口为主体,由于东部沿海产业转移,以及工资待遇差异缩小等原因,很多跨省流出人员回流,他们没有返回农村,而是聚集在本省本市城镇,“返湘而不返乡”,据全员人口库统计每年以23%以上速度递增,每年增加30-40万左右;同时,非公经济中个体工商、第三产业用工每年基本稳定,第二产业用工逐年增长,2011年非公企业用工总量300.41万,新增20.9%,增加用工近30万人,据问卷调查统计82%以上有过在东部沿海和省内大中城市打工经历。从上述两组数据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我省每年的新增流入人口主要集中在非公企业中。三是从结构分析,非公企业用工以流动育龄人口为主。据全员人口库统计,我省省内流入人口平均年龄27.6岁,与非公企业用工平均年龄基本一致。出于成本考虑,非公企业用工除流入人口占比三分之一左右外,本地户籍跨乡镇流动人口比例更大,本地跨乡镇流动人口在国家和省统计口径中没有纳入,他们违法生育和“两非”行为比例居高不下,成为典型的“灯下黑”人群。
  
  因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非公经济在吸纳全省80%以上就业的同时,也吸纳80%以上的省内流动人口;非公企业理应成为计生服务管理的重点。
  
  2.流动人口从业地服务管理缺位,导致非公企业成为计生服务管理的盲区。一是法规规定操作性不强。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明确了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职责:一要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二要接受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操作性,特别是在企业没有对应机构和机制情况下,很难实行监督、检查。二是职责不明。过往更多强调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管理服务责任,很少强调从业地管理服务责任,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放在临街门面、市场、出租屋,非公企业很少涉及;实际上与流动人口面对面接触的从业企业,其管理服务更加直接、更加有效。三是沟通不畅。调查中很多街道、社区反映,非公企业门难进、人难见,难与其建立横向联系,缺少沟通渠道;非公企业也反映很少与当地街道社区接触,部分企业负责人认为只要照章纳税、安置就业、规范经营,社会管理责任与己无关。问卷调查280家省工商联常委企业,设置有计生办或者配备兼职人员的仅有3家。职责不明,加上沟通不畅,直接造成非公企业人员计生服务管理的缺失。按照300多万非公企业用工统计,至少80万流动人口脱管,其他220万人员虽然户籍在当地,却在企业集中居住,属于户籍地管不了、现居住地管不着的特殊人群,其避孕节育、政策外怀孕、“两非”行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管理也处于真空状态。
  
  3.流动育龄人群的计生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给属地服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座谈和对育龄人群问卷统计分析,流动育龄群众、企业管理层和从业地街道社区有如下需求特点:一是流动育龄群众计生服务需求强烈。具体说来,有“三盼”。一盼不误工,88%的育龄人群要求能够在从业地集中时间、地点开展查环查孕,不耽误工作时间,不需要往返误工;企业从加强内部管理方面考虑,更不希望员工无序请假、频繁请假;二盼能治病,问卷了解流动人口计生需求排序,最迫切需要提供的服务依次是“三查一治”、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预防和预防接种,“三查一治”主要是生殖健康检查,企业集中组织体检周期太长,群众迫切要求至少每半年一次查环查孕,同时查病治病;三盼能便民,对政策科普咨询宣传、生育证办理、权益维护、计划生育优先优惠优待等服务要求迫切。二是企业管理方愿意承担相应职责。据问卷统计,95%以上非公企业认为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认为有必要成立计划生育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希望当地街道和社区定期上门为企业非本地户籍员工开展生殖健康免费技术服务,他们愿意提供场地,提供相应人员配合做好工作,并愿意先行先试。同时,他们也有三点希望:一是希望不走过去企业办社会的老路;二是希望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提供帮助;三是希望与企业管理理念、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从业地街道社区愿意履行服务管理职责。调查的城市区和所在街道社区均表示,他们有“三有”,有想法,愿意与非公企业、户籍地一道共同做好工作;有条件,有服务设备、技术力量,下一步计卫合并后,条件更加具备;有保障,愿意提供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服务。
  
  4.醴陵等地实践证明,建立科学的非公企业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可以实现了政府、企业、育龄群众三方“共赢”。2011年以来,醴陵市在有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设立计生服务机构,并探索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成效显著。一是维护了群众权益。在非公企业设立计生办,大大方便了育龄群众,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促进了民生的改善。全市各非公企业共为流动员工邮寄或者发送孕检证明74611人次,通过客户端发送企业流动员工孕检信息5832条,免除其返乡奔波之苦、误工丢工作之忧,仅此一项为育龄群众节约费用2800余万元。阳东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的女职工李艳说:“以前我每年请四次假回老家参加孕检,每次一个星期,误工不说,光来回路费每趟至少四、五百元,如今不用请假,连孕检证明都有计生办代为邮寄,的确方便节约多了。”该市通过在非公企业开展妇科病普查活动,查出妇科疾病2万余例,其中子宫肌瘤57例,宫颈癌等重大疾病隐患13例。湖南正招雨衣有限公司一名员工说:“上次孕检我被查出宫颈癌早期,幸亏发现早,早治疗,不然拖大了就糟了,厂里和镇上还送来了6000元医药费,加上大病救助,我基本上没掏钱,感谢政府和厂里领导,他们对我太好了。”二是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大量调查事例证明,加强非公企业育龄员工服务管理,促进了员工身心健康,打造了员工交流互动平台,加强了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了企业文化建设,营造了以人为本、团结和谐的劳资关系。正如醴陵市阳东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易昌裕所说:“计生进企业能够增强企业与员工的感情,使我们的员工以企业为家,积极性也提高了,她们不再把孕检当成负担,而是当成职工福利来享受了。”过去已婚育龄妇女请假回乡孕检人数多,很多企业在人手不够时只有将生产线停工几天,影响了生产正常进行,如今员工利用休息时间在企业内参加孕检,更安心工作,队伍更稳定。2013年醴陵市非公企业比2010年增加了210余家,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仍然处于良性发展的轨道。三是提升了计生工作水平。该市在探索创新中,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2013年全市非公企业员工比2010年减少政策外出生447人,已婚育龄妇女的“三查”到位率大幅提高,避孕药具发放更加及时,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由2010年的75%提高到2013年的97.6%,查出“两非”线索1例,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余万元。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模范单位,2012年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通过构建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机制,醴陵市等地实现了政府、企业和育龄群众三方共赢。
  
  二、构建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的初步设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部门资源,实行分类指导,以在非公企业设置计生服务机构为抓手,以为企业流动育龄员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平台,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主线,拓展和深化服务内容、方式和流程,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全面构建“政府统筹、属地主导、企业协同、群众参与”的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政府、企业和育龄群众“三赢”的工作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准确定位,明晰责权。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应该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企业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是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是服务管理主体,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统筹和协调,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计生服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序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鼓励企业自愿设置、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充分尊重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员工日常管理的主动权,除提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指导企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外,不得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积极引导各级政府与企业或者行业商、协会组织签订计生服务管理协议,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用工规模、流动人口规模和女员工人数等指标,确定是否设置机构、专兼职人员比例和服务场地大小等,开展针对性服务;要鼓励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对规模较小、流动人口偏少的企业可以开展定期连片集中服务的方式,满足企业员工计生服务需求。
  
  3.服务切入,和谐共赢。以提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打造服务平台、构建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保障,融协同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做好结合文章,将非公企业发展壮大与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相结合,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与保障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相结合,将打造企业文化、提高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与构建科学文明的婚育文明相结合,形成政府管理到位、企业增效、员工受益、社会稳定的“多赢”工作格局。
  
  (三)运行模式
  
  1.政府统筹。各级党委政府统筹户籍地、现居住地和从业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责,构建从业地主导、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三地共同负责的新格局;统筹部门服务企业的各类资源,使之有效整合,在促进企业增产增效的同时,促进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的完善;统筹县(市、区)与街道(乡镇),街道(乡镇)与工业园区和村(居)之间关系,调度各方力量,切实为非公企业流动人口排忧解难。
  
  2.属地主导。重点是从业地要发挥主体职责,依托“一盘棋”信息系统,主动联系户籍地共同做好非公企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做好所辖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非公企业有效运行服务管理机制。
  
  3.企业协同。非公企业要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流动育龄群众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自身条件,设置计生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开设宣传阵地,布置服务场地,落实本企业员工计划生育优惠优待优先政策待遇,主动帮扶计生困难家庭。
  
  4.群众参与。流动育龄员工主动参与查环查孕查病,发现意外妊娠,主动配合落实相关措施,无避孕措施员工,及时配合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出办理相关证件的需求,委托当地计生部门及时将孕检信息和书面证明发送给户籍地;主动参与企业计生机构开展的各类活动,对查出的各种疾病及时复诊,通过计生机构申请政府和企业予以帮扶。
  
  (四)主要任务
  
  构建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要采取设置计生机构(或者安排兼职人员)、建立服务机制、确保稳步运行的“三步走”策略,提高服务管理的常态化和覆盖面。
  
  1.依托全员信息系统,构建非公企业流动员工数据库。一是做好信息采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将员工基本信息每月定期发送属地街道计生办,实时与全员人口库信息匹配;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可以采用我省的“村直报”软件,对新录用和离岗员工实时采集,实时报送。二是做好信息更新。依托湖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企业计生办建立人口出生、查环查孕、避孕药具发放使用对象等花名册,每月定期将人口出生、孕情检测等动态信息,上报所属乡镇(街道)计生办,提高服务的准确度、精细化和经常化。三是做好信息共享。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通过部门“实时通”信息系统,与企业流动员工信息匹配,实现多向共享。非公企业流动员工数据库的建立对于动态分析人口“回流”、研究企业用工有现实意义。
  
  2.根据省内“一盘棋”业务规则,构建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明确服务内容。主要为企业员工提供如下服务: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咨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明现居住地办理和孕检证明的网上交验;婚育新风与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宣传;孕环情监测与生殖健康免费技术服务,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失独家庭扶助、其他计生特困家庭扶助等计划生育优先优惠优待政策落实,留守家庭和流动儿童关怀关爱等服务。二是明确服务流程。围绕企业育龄员工孕检、怀孕、生育和避孕四大工作环节,加强便民利民措施,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三是明确协作职责。对县内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未落实有效避孕措施的,户籍地要帮助指导其落实一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宜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按常住人口管理要求发放避孕药具;不符合政策妊娠的,户籍地要督促其落实补救措施;对县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案件,协助乡镇(街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跨省流动人口通过平台提交信息,配合户籍地做好工作。
  
  3.加强协商沟通,构建常态化的计生服务机制。一是建立例会沟通机制。市县与乡镇、工业园区之间,人口计生与工商联、经信委等其他联系管理非公经济的部门之间畅通协商渠道,对各非公企业在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方会诊,及时解决,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推广;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行业商、协会与企业计生办之间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服务落地机制。双方签订服务管理协议,互相监督服务质量;企业计生办向员工张榜公布服务内容和流程,主动接受当地计生部门检查、指导和监督。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好的企业和兼职计生工作人员,县级党委政府要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良好典型;对于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服务活动、工作配合的企业职工给予现金或物资奖励。
  
  4.加强宣传倡导,提高工作机制的覆盖面。一是典型带动。通过试点、示范、推广,有计划、分批次、高标准、严要求地培育一批典型,创建一批有特色、有效果、有水平的“示范企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使众多非公企业看到设立企业计生办有利于企业生产、管理和发展,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使非公企业由不理解到理解,由不配合到配合,由被动接受到主动支持。二是统筹推进。出台文件、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层层有责任,层层定任务,层层抓落实。在充分发挥好非公企业设立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示范作用的基础上,有效破解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难题。三是加强保障。采取县里补一点、企业投一点、以属地为主的方式筹集资金,确保经费用于兼职人员岗位补贴、计生活动开展和计生困难员工帮扶。
  
  三、推进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政策建议
  
  1.优化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文件。要站在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服务人口计生大局的高度统筹谋划。一是提炼典型经验。要进一步完善提升醴陵等地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长效机制。目前,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没有现成模式,国内这方面做法和经验不多。二是出台相关文件。根据目前形势,有必要出台一个关于非公企业加强计生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职责。三是适度转移工作重心。目前情况下,8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生活居住在城市和城关镇,80%以上的违法生育和“两非”行为发生在流动人口群体,要将人口计生工作重心逐步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下移到城市社区。三是适时更新管理口径。要将县内跨乡流动人口纳入统计口径,这部分人群的主体是跨省回流的流动人口,总量上占全省省内流动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由于统计口径没有纳入,处于户籍地管不到、流入地管不了的状况;下一步在修订省内流动人口法规时,要修改这一口径,避免服务管理盲区。
  
  2.把握宣传口径,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要把握宣传导向。构建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是着眼于“两个转型”——人口计生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非公企业适应市场转型升级,实现“两个服务”——服务育龄群众,让育龄群众在不影响工作的条件下,便捷地得到更到位的计划生育服务;服务企业发展,企业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充足的劳动者与劳动时间。二要统一宣传口径。防止“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在企业开展服务管理增加企业负担,走企业办社会的老路,让企业承担不该有的社会管理责任;另一个极端是走过场,摆花架子,没有构建长效机制。三是明确宣传重点。宣传重点是企业和育龄群众,要调动和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要不断满足群众计生需求,提高群众知晓率。
  
  3.整合相关资源,确保服务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一是加强经费投入。以“逐级补助、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经费,省财政设置专项经费,重点对企业兼职人员报酬以公益性岗位津贴的形式予以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从业地工作开展经费,可以先在规模企业,也就是省工商联的会员单位开展试点。二是加强队伍保障。按照选优、选强、选实的原则,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一般由人力资源管理部的人员兼任,明确计划生育主管领导,成立车间(班组)计生信息员队伍。三要发挥部门优势。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培训,对初次担任民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将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逐步提高政策理论和技术能力水平。工商联要将非公企业计生服务机制建设与非公党建工作相结合,发动企业党员采取“一帮一”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国税地税部门要争取出台优惠政策,将企业用于计生服务管理的费用作为“税前列支”项目,减轻企业压力。妇联、工会、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以及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在随迁流动儿童的关怀关爱、子女入学、“五险一金”、扶贫帮困等方面,为非公企业和员工排忧解难。
  
  4.加强考核引导,强化属地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非公制企业人口计生工作,将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听取专题汇报,成立领导小组,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将县级非公企业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情况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加大权重,建立起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监督指导、街道管理服务、企业协同配合的分级负责体系。三是改革考核方式。指标设置上,作为创新项目,鼓励县市区党委政府探索创新;考核方式上,将信息平台记录和机制建设、覆盖情况纳入考核,对企业不予考核,同时要求县级政府对企业只表彰不考核。
  
  5.着眼计卫合并,丰富服务管理内容。要利用当前机构改革、部门整合的契机,在相关服务中增加公共卫生和公共健康服务,拓宽渠道,拓展内容。在机构设置上加挂卫生服务牌子,进一步提高企业计生服务机构的影响力;在服务内容上增加职业病和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内容,维护企业员工在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方面的便民权益;在服务力量上将基层计生卫生技术服务力量有效整合,为企业群众服务,更大程度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变过去坐堂问诊为上门服务,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服务质量。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口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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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肖玲玲

编辑: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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