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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湘江新区”引领湖南区域发展大突破

来源:红网 作者:杨峻 编辑:刘艳秋 2014-05-05 15: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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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县治,天下安。从发达国家的进程看,在城市化30%~70%的阶段和工业化中后期,行政区划的调整、都市群和城市群的崛起成为明显特征。可以预计,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国行政区划的大变革必将开始。
  
  抓改革,关键是抓机遇,抓创新。设立跨行政区域的“湘江新区”,既是对湖南历史上社会各界一直呼吁长株潭一体化的回应,也是深化“两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省会城市龙头作用的现实需求,更是湖南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筑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高地,进而带动全局发展的必然选择。
  
  设立“湘江新区”首要是准确定位。湖南地处中国长三角、珠三角、长江、西部大开发的南方十字路口,“湘江新区”应定位中国南方十字路口的核心区,按照国家发展战略新区进行规划建设,打造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创新型经济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开放型经济示范区,成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升级版和扩容提质一体化的前驱,实现中央对湖南“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新定位的引擎,带动全省、引领中部、辐射全国的重要增长极。
  
  关键是打破行政区域的壁垒。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成立了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等五个先行先试区,在很多方面取得突破,在全国起到了探路的作用。但规划建设一体化滞缓、产业项目同质化竞争、城市群引领作用不突出等瓶颈问题逐渐显现。归根彻底还是行政体制的制约。“湘江新区”应以湘江为纽带,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大托暮云片区、湘潭九华工业区、昭山示范区、株洲云龙示范区、湘阴滨湖示范区为基础,南部以长株潭城市群结合部为重点建设,北拓湘阴作为长株潭城市群建设通江达海大都市的大通道,设立副省级行政区或行政管理区,突破行政区域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新区规划、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管理。第二步与湘潭合并,最后与株洲合并,形成带动全省经济发展、体现经济发展实力和提升湖南地位的国际化大城市,实现“大长沙”的百年梦想。
  
  根本是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一方面,在新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推进以大部门制和简政放权为主要内容的政府职能改革,复制成功经验在全省加以推广。同时,着眼新一轮行政区划改革的趋势,以设立“湘江新区”为契机,推动优化全省行政区划设置。着力推进人口大县和经济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在财政直管的基础上推进行政直管;推动有经济实力和发展潜力的地级市增区、并县和强县改市。进一步向市县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大力推动新一轮并乡(镇)合村,扩大乡(镇)村规模,优化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释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夯实基层发展和治理的基础。
  
  文/杨峻

来源:红网

作者:杨峻

编辑:刘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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